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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公布《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1—20241231日。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洱县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宁洱县凤鸣路11号;邮编:665000;电话:0879-3232248;电子邮箱:nexwhtyj@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宁洱县文化和旅游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大力推进主动公开,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拓展公开平台,积极回应社会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注,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一)主动公开。宁洱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在宁洱县人民政府网主动公开信息30条。通过宁洱文旅微信公众号政务新媒体平台公开、发布各类信息54条次。主动回应社会对文化旅游工作的关注,宣传推介宁洱。扎实推进“互联网+政府服务”,文化旅游行政许可事项全程网办,2024年办理行政许可10,7件行政处罚案件在信用中国网站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2024宁洱县文化和旅游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严格执行接收、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要求,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线上线下申请渠道,严格把握时间节点、法律审查等关键环节,依规妥善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有效提升答复质量。

(三)政府信息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部署,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层层压实“三审三校”和保密审查责任;强化日常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县文化和旅游局网站挂在宁洱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及时主动发布政务公开相关信息,加强政务信息发布审查,实行信息三级审核制,强化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加强涉密、个人隐私、表述问题排查。完善政务公开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栏目设置,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及时回复部门信箱,广泛征集群众建议意见,认真做好实地调查,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2024年回应宁洱县政府门户网站网友留言1件,均已办结;公开征求意见1次。

(五)监督保障。强化技术保障,加强网站管理和维护。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提高群众满意度。为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明确分管领导主抓工作,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积极配合报送有关信息,由局办公室负责做好相应的公开工作,并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还存在一定问题。一是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还不够。二是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不高,公开内容质量有待加强。三是内容不够丰富,公开形式较单一,创新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及时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内容,促进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二是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知识的学习培训力度,全面提高干部职工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三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二)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