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红黑榜”公告(第一期)
2025年4月3日,宁洱县文化和旅游局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到宁洱县宁洱镇茶马古道茶庵塘路段遗址进行检查,农户李晓艳,为方便自家车辆运输通行,擅自叫来挖机铺垫和扩宽古道旁的土路,在这一过程中,将茶马古道基石损毁。经执法人员现场测量,茶马古道损坏长度已达18米。经过当事人承认了违法事实及确认证据,本案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八十三条第四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八十三条之规定
现以 “黑榜”形式向社会公告, 以示批评惩戒。
附件: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 “黑榜”名录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7月15日
宁洱县文化和旅游局 “黑榜”名录
序 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没收违法所得金额(元) | 罚款 金额 (元) | 处罚决定 日期 | 处罚机关 |
1 | 李晓艳 | 自然人 | --------- | --------- | (宁)文综罚字 〔2025〕1号 | 擅自迁移、拆除不可移动文物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八十三条之规定。 | 1.责令整改;2.罚款. |
| 3000 | 2025 年5 月 9日 | 宁洱县文化 和旅游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