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信访局职能职责、机构设置等相关信息
一、职能职责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信访局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来访、来信、来电、网络信访等信访渠道向县委、县政府及领导同志反映的信访事项。
(二)承办上级机关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三)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推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
(四)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县信访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接访工作,交办、转送信访事项,承担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复查复核工作。协助部门处理到市到省进京劝返工作。
(五)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信息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六)负责信访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县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
(七)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信访工作检查考评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八)承担县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负责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完成中共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委、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信访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等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要文书、党务工作、政务公开、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综合文稿起草、对外宣传、信息、保密、后勤、离退休人员服务、财务和资产管理、公车管理维护等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信访工作股。负责群众来访、来信、来电、视频接访接待工作,办理“12345”政务热线和群众通过网络途径提出的信访事项,转送、交办、督查督办信访事项。负责特疑资金管理使用工作。负责县级领导定期接待群众来访日常工作。负责全县信访信息系统、数据统计、形势综合分析、收集社情民意、人民建议征集,向领导汇报重要线索、重要情况,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承担“云南信访信息系统”和视频接访系统的管理和县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全县群众来访接待工作。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信访局下属事业单位:
宁洱县人民群众来访接待中心
负责为群众来访提供接待服务,负责群众来访、来信、来电、视频接访接待及网络类信访工作,参与劝返工作。
三、负责人信息及工作分工:
张兆明 党组书记。主持县信访局党组全面工作。分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乡村振兴等工作。
董敬瑜 局长。主持县信访局行政、县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等全面工作。
张晓锋 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书记、局长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组织人事、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工青妇、老干部、干部教育管理、深化改革、政务公开、营商环境、国家安全、网络安全、信息、保密、后勤、部门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依法治县、综治维稳、扫黑除恶、乡村振兴、安全生产、双拥等工作和上级部门开展的疫情防控、创文创卫、民族团结、美丽县城创建等阶段性工作;负责信访联席会议相关工作、信访案件转送、交办、督查督办、复查复核、特疑资金管理使用、县级领导接访、领导包案化解信访事项相关工作;负责全县信访信息系统、数据统计、形势综合分析、收集社情民意、人民意见征集,向领导汇报重要线索、重要情况等工作。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办公室、信访工作股和人民群众来访接待中心。
四、办公地址:宁洱县政府行政办公区一楼信访局
五、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8:00-11:30、14:30-17:30
五、联系电话:0879-3232430 0879-3316297,邮政编码:665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