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 100098/20241121-00001 | 公开目录: | 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4-11-21 |
| 主题词: | 发布机构: | 宁洱县医疗保障局 | 发文字号: |
监督索引号53082100976601000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宁洱县医疗保障局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规划和标准。
2.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
4.贯彻落实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5.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组织实施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
6.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7.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管理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完成中共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委、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保、医疗、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工作开展情况:1.聚焦全民参保,巩固扩大基本医保覆盖面。统筹谋划,精心安排,先后组织乡镇医保工作人员、定点医药机构负责人开展医保政策和系统操作培训3次160余人次;加大宣传力度,深入镇村开展医保政策宣讲活动10余场,印发宣传资料6万份。2023年全县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173130人,完成市级下达目标任务数的100.05%。2.聚焦基金安全,着力推进专项治理。采取“年度考核+专项检查、日常巡查+重点抽查”的模式,抓好基金监管工作。年内,对191家定点医药机构开展检查,其中定点医疗机构108家,定点零售药店83家,处理定点医药机构61家,其中定点医疗机构60家,定点零售药店1家。拒付、追回医保基金501.6786万元。处理参保人43人次,追回违规医保基金17.1099万元。通过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有效遏制了医药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了参保群众利益。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启动4家县级医院DRG付费改革工作,10家公立医院全部实施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人头打包付费管理。3.聚焦民生实事,着力提升待遇保障。一是医保助力乡村振兴接力推进。落实“三重保障制度”,脱贫人口、监测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分别达到88.81%和93.40%,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因病致贫返贫底线。二是做好重点人群服务保障。与民政、乡村振兴、残联、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建立特殊人员动态调整定期推送机制,坚持每月动态调增调减,确保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纳入医疗保障和医疗救助系统。三是持续减轻患者看病就医负担。严格落实医保待遇,2023年职工和城乡居民县域内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分别达到85%和70%以上。2023年共实施资助参保21458人资助金额325.08万元,对18371人次实施医疗费用救助403.05万元,有效减轻了患者就医负担。推进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及相关中选药品续期续签工作。2023年药品集中带量采购1,233.8289万元,耗材集中带量采购80.1088万元,有效降低了药品及耗材价格。4.聚焦便民利民,着力改进经办服务。一是提升基层服务效能。规范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医保服务窗口标识牌,逐步完善乡镇医保服务窗口软硬件设施。将参保缴费、异地就医备案等医保高频经办服务事项延伸至乡镇医保服务窗口。二是拓宽医保服务渠道。加大推进医保电子凭证使用工作力度,进一步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截至2023年12月,我县共有191家医药机构(医疗机构108家,药店83家)开通省内及跨省异地就医,结算27111人次,医保基金支付464.61万元;我县参保人在省内及跨省异地直接结算42324人次,医保基金支付3994.45万元。三是优化经办服务流程。整合服务环节、压缩办理时间,推进医疗保障公共服务规范化便民化。全面实施“好差评”制度,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将评价结果作为平时考核、年终评优、党员评议的重要参考指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业务股。所属单位1个,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险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9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备注说明:1.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公开为空表。
2.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公开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3790420.4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90420.4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70214.55元,下降11.0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63269.25元,下降10.89%,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中央直达资金及公益性岗位资金减少。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6945.30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到期减少,公益性岗位资金减少致使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3790420.46元。其中:基本支出3564527.96元,占总支出的94.04%;项目支出225892.50元,占总支出的5.9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70214.55元,下降11.0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11622.57元,下降8.04%,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项目支出减少158591.98元,下降41.25%,主要原因是中央直达资金及公益性岗位资金减少;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564527.9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308788.76元,占基本支出的92.8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55739.20元,占基本支出的7.1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5892.5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210(类)15(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17489.00元,主要用于日常行政事务管理,其中办公费12905.00元、差旅费2284.00元、培训费300.00元、其他交通费2000.00元;210(类)15(款)02(项)医疗服务和保障能力提升支出176079.50元,主要用于:提升综合监管、宣传引导、经办服务、队伍建设等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办公费7160.00元,宣传印刷费7800.00元,差旅费28653.00元,培训费24812.50元,委托业务费400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46550.00元,其他交通费21104.00元。210(类)15(款)04(项)信息化建设支出18750.00元,主要用于医保专线畅通办理医保相关业务,支付网络费及电信费用 18750.00元;210(类)15(款)06(项)医疗保障经办事务13574.00元,主要用于档案管理、特慢病工本费,办公费8574.00元,印刷费5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90420.4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463269.25元,下降10.89%,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中央直达资金及公益性岗位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95606.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08%。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统筹外工资及缴纳单位部分的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3294813.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92%。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工资、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公务员医疗、大病医疗单位部分以及单位开展正常医疗保险活动办公经费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493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493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24.6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93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493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493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6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公务接待规范化。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18.00元,增长4.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18.00元,增长4.6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各项业务检查人员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0人)。主要用于基金监督检查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5739.20元,比上年减少11275.29元,下降4.22%,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中央直达资金及公益性岗位资金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公务接待费及其他交通费(含公务用车补贴)等,其中:办公费30089.20元、印刷费4500.00元、公务接待费4938.00元、其他交通费215462.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215490.13元,其中,流动资产0.00元,固定资产214326.0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164.11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03.7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20.4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1项,账面原值4894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061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9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9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995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9950.00元。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全年预算数=年初预算批复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监督索引号53082100976601111
主办: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宁洱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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