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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第三季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规划和标准。

  2.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

  4.贯彻落实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5.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组织实施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

  6.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7.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管理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二)机构设置情况

  宁洱县医疗保障局有2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业务股)及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宁洱县医疗保险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1.增强群众参保意识,筑牢全面医疗保障网。加强医保政策宣传,提升全民参保意识,不断优化参保缴费服务,确保群众应保尽保。

  2.加强基金使用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通过政策宣传、法治教育、日常监管、专项整治等措施,不断提升医保基金监管效率。指导定点医药机构不断完善医保基金使用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开展医保基金使用自查自纠,强化定点医药机构自我管理主体责任。

  3.聚焦重点领域改革,推动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高质量推进DRG支付方式改革,确保医保基金平稳运行;推进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促进药品稳质降价,减轻群众用药负担;以提高办事效率和便民服务为目标,结合实际,推进经办事项下沉、综窗服务管理。

  4.加强业务技能培训,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强化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为干部职工搭建学习实践平台,开展全员练兵比武,以考促练、以练促学、以学促进,在全局营造见贤思齐、比学赶超的良好干事创业氛围。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下设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核定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9人。在职实有24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24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1.2024年3季度部门预算总支出293.02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292.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0.41万元,项目支出2.1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支出0.48万元,其中:项目支出0.48万元。

  基本支出290.41万元预算执行进度81.92%。支出明细为工资及各种津补贴(包含公务用车补贴及基础绩效奖)225.95万元,退休费9.77万元,遗属补助2.07万元,养老保险26.95万元,基本医疗保险14.3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5.6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96万元,办公费、网络使用费等日常经费6.40万元。

  项目支出2.13万元,预算执行进度11.24%。支出主要是网络维护费1.87万元,车辆租赁费0.55万元,办公费0.19万元。

  2.较上年同期增减情况: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1.92万元(2023年3季度基本支出294.94万元),减少原因是2024年9月基础绩效奖未发放;项目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4.98万元(2023年3季度项目支出7.59万元),减少主要原因为由于财政困难,仅给予支付了网络使用费及车辆租赁费,其他部分项目经费未能完成支付。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10月10日


附件【附件1:宁洱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3季度部门季度预算执行情况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