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第1季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 索引号: | 100098/20250407-00001 | 公开目录: | 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5-04-07 |
| 主题词: | 发布机构: | 宁洱县医疗保障局 | 发文字号: |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第1季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规划和标准。
2.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
4.贯彻落实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5.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组织实施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
6.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7.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管理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二)机构设置情况
宁洱县医疗保障局有2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业务股)及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宁洱县医疗保险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1.锚定参保目标,纵深推进参保扩面攻坚三年行动。强化工作合力,加强与税务部门联系,强化调研督导,以预定参保目标任务数为目标,及时了解各乡镇参保任务完成情况和存在问题困难,分析研究提出具体对策措施有效推进参保进度。及时根据市医疗保障局下达的参保目标任务,结合实际科学调整各乡镇目标任务数,督促各乡镇定期摸排各类人群参保情况,强化精准分类参保,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做到线上线下宣传动员齐发力,提高群众参保意愿,确保完成2025年度参保目标任务,实现应保尽保,参保率持续稳定在95%以上。2.聚焦深化改革,推动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落实见效。一是持续深化医保基金支付方式改革。稳妥实施现阶段基本医疗保障基金区域总额预算管理下复合支付方式改革,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基金使用效率。二是深入推进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严格执行政策规定,落实职工医保相关待遇,持续做好政策宣传,畅通咨询沟通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舆情风险管控,对重点单位、重点人群加强舆情风险排查,做好政策解答,防止涉改群体因不了解政策甚至误解政策而采取聚集上访、在网络上发表不当言论等极端行为。三是持续推动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落实全县12家定点公立医疗机构对国家、省际联盟、省内州市联盟采购药品,国家骨科、冠脉支架、导管及通用介入类医用耗材等各批次医用耗材等的挂网采购落地使用工作,结合临床药量需求,持续进行采购,确保报得准、采得动、用得上。严格控制线下采购,防止采购药品和耗材滋生新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3.夯实保障基础,稳步推进医保各项重点任务。一是落实完善生育保险等相关配套支持政策,持续做好生育保险和基本医保相关工作,落实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生育保险报销政策和“新生儿”参保政策,切实发挥医保部门支持生育和人口发展职能作用。二是落实医用耗材医保支付政策。按照省、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医用耗材管理的要求,落实医用耗材管理使用政策,推进高值医用耗材价格“平民化”,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同时为“技耗分离”打好基础。三是落实医保公共服务“强基层”专项行动。落实第二批“村村通”设备上机运行,做好相关业务人员培训,提高“村村通”使用效率。推进医保“刷脸”结算,分步开通村卫生室和乡镇卫生院医保无线专网,完成医保终端设备和结算系统部署。深入推进医保服务下沉办、延伸办,严格按照市医保局部署逐步下放医保相关经办权限,强化跟踪问效,确保“放得下、接得住、办得好”。四是落实完善医保政务服务事项“全省通办”和“高效办成一件事”。坚持线上线下同标准、本地异地信息共享原则,全面落实云南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全省通办”事项清单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全省通办”,实现医保政务事项“就近申请、一窗通办、受理帮办、一地办理”。深入推进省内医保社保关系转移接续一件事,实现政策制度和业务流转有序街接。五是持续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做实农村低收入人口应保尽保,落实参保资助,强化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防止应保未保情况发生,加强高额医疗费用支出预警监测,落实好医疗救助政策措施,强化乡村振兴医保助力。4.维护基金安全,强化医保基金监督管理举措。一是加大基金结算日常审核力度,充分利用普洱市医保智能风控系统提高审核结算效能,做好医保基金使用风险预警,及时提醒医疗机构异常现象,强化自我监督,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能。强化现场检查力度,充分利用局领导班子成员挂钩联系机制加强对县域内各定点医药机构的覆盖检查力度,强化专项检查,提高检查精准性。将检查发现问题汇总问题清单定期组织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医保基金使用自查自纠行动,不断规范医保基金使用行为。二是加大打击欺诈骗保力度,积极发挥医保基金常态化部门联动监管工作机制,组织跨部门联合检查,强化联合执法效用。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行政处罚案件及时进行行业通报、社会曝光,提高震慑效应。三是建立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长效机制,发挥医保监管职责效能,提高关键人员、风险岗位的内控管理,切实保障群众的医保权益,守好百姓“看病钱”“救命钱”。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下设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核定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9人。在职实有23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23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1.2025年1季度部门预算总支出119.92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119.92万元,上级补助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9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基本支出119.92万元明细:工资及各种津补贴88.03万元,退休费3.26万元,遗属补助0.6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8.3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4.3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71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4万元(包含大病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5.75万元,公务用车补贴6.78万元。预算执行进度31.20%。
项目支出0.00万元,预算执行进度0%。
2.较上年同期增减情况: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4.29万元(2024年1季基本支出115.63万元),增加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纳入预算支出所致。
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0.01万元,减少原因是2025年1季度未给予支付项目经费。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6日
主办: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宁洱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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