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第二季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 索引号: | 100098/20250709-00001 | 公开目录: | 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5-07-09 |
| 主题词: | 发布机构: | 宁洱县医疗保障局 | 发文字号: |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第二季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规划和标准。
2.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
4.贯彻落实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5.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组织实施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
6.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7.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管理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二)机构设置情况
宁洱县医疗保障局有2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业务股)及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宁洱县医疗保险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力做好参保扩面工作。一是通过精心谋划部署、全面宣传动员、精准摸底排查,扎实推进全县参保扩面工作,确保参保底数、目标人群、保费入库、参保台账“四清”。加大医保参保长效机制政策宣传,组建全民参保义务宣讲队,发放《致全县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的一封信》,推进基本医保应保尽保。二是持续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加强与民政、农业农村、残联等部门信息协同,动态监测特困人员、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困难群体参保状态,确保资助参保政策精准落实到位,实现困难群体应保尽保。
2.系统做好基金运行监测及监管。一是医保基金平稳运行。1—5月,全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6558.36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4536.90万元(统筹基金3137.20万元,个人账户基金1399.7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04%,财政补贴收入0.18万元,利息收入3.33万元,其他收入17.49万元,转移收入0.4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000.00万元;基金总支出4995.30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1283.36万元(统筹基金1274.64万元,个人账户基金8.71万元),其他支出2.28万元,转移支出0.1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709.48万元,当期财务收支结余1563.06万元。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4361.03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63.87万元(含医疗救助资助收入0.4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2.47%,财政补贴收入0万元,利息收入1.83万元,其他收入395.3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900.00万元;基金总支出3920.83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3694.03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2%;上解上级支出226.80万元,当期财务收支结余440.2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县级收入按月上解市级,待遇支出按月计划向市级申请拨款,县级年终无结余。二是基金监管扎实有效。综合运用日常审核、智能监控、现场检查、飞行检查、专项整治等手段,共查处违规医药机构83家次(其中:约谈18家),追回违规费用310.07万元。依法办理行政处罚案件6起,处罚金35.613万元。同时,强化结果运用,形成多部门监管合力,及时向县纪委县监委及有关部门移送涉问题线索。
3.医疗保障改革见行见效。一是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带量采购改革,药品耗材价格大幅下降,进一步减轻了参保人就医购药负担。二是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平稳运行,持续深化DRG支付方式改革,顺利实施基本医疗保障基金区域总额预算管理下复合支付方式改革,推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健全科学、合理的医保支付方式和利益调控机制,实现医保基金收支平衡,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切实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
4.切实发挥医保民生保障作用。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目录,确保参保人员按规定享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待遇,规范医疗救助经办服务流程,全面落实特殊人群“一站式”医疗救助及低收入人群依申请救助工作,确保各项待遇政策落实到位,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因病致贫返贫底线。
5.持续优化经办服务。一是巩固提升基层医保服务站(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医保经办服务下沉办、延伸办,为群众就近办理、按需即办医保业务提供了有利条件。纵深推进综合柜员制,科学分配、合理调整经办事项及人员分工,优化办事流程、梳理所需材料、提高办事效率,促进经办服务效能最优化。二是“互联网+医保”深化应用。 依托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政务服务平台等,大力推广医保电子凭证激活与应用,实现参保缴费、信息查询、异地就医备案、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等高频服务事项“掌上办”“网上办”。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超过90%,结算率达70%以上。优化异地就医备案流程,跨省和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率显著提升,群众“跑腿垫资”问题进一步缓解。
6.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巩固拓展党纪学习教育成果,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持续抓好十四届宁洱县委第七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加强内部管理、完善运行体制机制,助推各项工作提质增效。按照“抓作风促落实专项整治行动”和“集中纠治党员干部违规饮酒问题”工作要求,通过传达部署、谈心谈话、承诺自查等方式,坚决纠治违规饮酒问题,筑牢中央八项规定堤坝,强化自我约束,严守纪律底线,以严实作风抵制不正之风。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下设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核定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9人。在职实有22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22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1.2025年2季度部门预算总支出203.16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202.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2.3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上级补助安排支出0.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85万元。
基本支出202.31万元明细:工资及各种津补贴(包含公务用车补贴及基础绩效奖)155.43万元,退休费6.51万元,遗属补助1.37万元,养老保险16.55万元,基本医疗保险8.5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3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4万元,住房公积金7.66万元,办公费、差旅费等日常经费1.77万元。预算执行进度50.58%。
项目支出0.85万元,预算执行进度1.76%。项目支出明细为差旅费0.42万元,车辆租赁费0.43万元。
2.较上年同期增减情况: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1.3万元(2024年2季度基本支出204.46万元)。减少原因是一是人员较上年同期减少2人;二是虽然2025年新增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进入预算,由单位自行缴纳财政不再进行代扣代缴,但由于上半年调出两人,致使人员各项支出减少,总体来说基本支出低于2024年同期。项目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1.21万元(2024年2季度项目支出2.06万元),减少主要原因为2024年医保专线网络使用费于2024年6月完成支付,2025年此项费用尚未支出所致。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7月7日
主办: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宁洱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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