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市、县纪委监委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部署要求,着力解决涉及残疾人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结合宁洱县残疾人工作实际,现就涉残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面向社会广泛征集线索,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一、受理问题范围
(一)在残疾人证办理、各类助残惠残政策资金落实、助残活动实事和服务残疾人过程中故意、纵容或者放任救助对象或其他个人、单位,隐瞒实际情况,提供虚假资料、骗取套取、虚报冒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
(二)在残疾人康复、就业培训、辅助器具适配等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管不力、跟踪不到位、绩效评估缺位,导致项目闲置或建设进度缓慢,资金资产效益未能有效发挥等问题。
(三)在辅助器具、医疗设备、药品辅材等招标采购,以及无障碍设施改造、康复托养项目实施过程中,违规操作、捞好处、“吃回扣”等问题。
(四)主管部门在资金监管、支持残疾人就业、提高残疾人民生保障水平。涉残资金执行等方面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残疾人群体权益得不到保障等问题。
(五)在服务残疾人过程中,态度粗暴、故意刁难、故意拖延,以及其他躺平甩锅不作为、任性用权乱作为、敷衍塞贵慢作为、虚与应付假作为等问题。
(六)其他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政绩工程”、加重基层负担等问题。
二、受理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三、举报方式
来信来访地址:普洱市宁洱县残疾人联合会
举报电话:0879—3231337(工作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举报邮箱:nexclbgs@126.com
四、相关要求
投诉举报线索请提供真实详细准确信息,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反映。举报人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泄露情况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从严惩处。
欢迎社会各界客观真实反映全县残疾人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我们将依规依纪依法处置相关问题线索,并及时反馈情况。
特此公告。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