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残疾人朋友及亲属:
残疾人证作为认定残疾人及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证件,是残疾人依法享有国家和地方政府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宁洱县残疾人联合会协同残评机构到各乡镇为目测评定和到期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开展规范医学评定换证工作,并通过发放“告知书”、常态化督促及时换领。截至目前,宁洱县仍有部分残疾人未申请评定更换目测评定和到期残疾人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及《云南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宁洱县残疾人联合会将对目测评定和到期残疾人证进行注销处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目测评定残疾人证注销。宁洱县残疾人联合会于2024年9月6日在“宁洱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出《宁洱县目测评定残疾人证换证工作公告》,要求持目测评定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朋友必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换证工作。宁洱县残疾人联合会现对本通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仍未换证的目测评定残疾人证实行注销。
二、到期残疾人证注销。根据《云南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有效期满后残疾人证自然失效,持证人必须在期满后一年内到发证残联换证,发证残联有权对期满一年后的残疾人证实行注销 ”之规定,宁洱县残疾人联合会将对期满一年的残疾人证实行注销。此项工作为日常性工作,今后将按规定条款执行,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通告
宁洱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