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确保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流程合规及顺利开展,根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人社部发〔2021〕112号)、《关于做好取消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有关衔接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26号)、《关于积极稳妥做好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接收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20号)等规定特作如下公告。
一、档案邮寄地址
毕业生档案实行生源地(即户籍所在地)属地管理。请各高校将毕业生档案寄送至以下地址:
单位:云南省普洱市宁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云南省普洱市宁洱县团结路5号(政务中心5楼就业中心档案室)
收件人:许老师 电话:0879-3232529
邮编:665199
二、档案转递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文件精神,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统称“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
(二)档案转递有严格规定,谨记:全程“公对公”,严禁个人自带,否则将导致档案无法被接收。
1.转递主体:必须由毕业生毕业院校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进行转递。
2.严禁情形:严禁任何个人自带档案、严禁使用商业快递(非EMS)寄送档案。
3.接收规则:宁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对个人自带、商业快递寄送的档案一律不予接收。由此产生的档案遗失、损坏等后果,由相关方自行承担。
三、档案查询
高校通过EMS或邮政特快专递渠道转出档案后会生成快递单号,可以通过邮政官网追踪档案转递情况。通过邮政官网查询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已经签收以后,可以采取致电查询,或者登录“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https://www.12333.gov.cn)实名注册以后查询。(温馨提示:档案签收后需要经过审核、录入、分类、入库验收等步骤,才能确保档案准确无误录入信息系统,且每年7—9月是毕业生档案接收高峰期,因此档案可能无法第一时间录入系统,如在系统无法查询,请耐心等待或电话咨询当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查询。)
四、调取档案流程
(一)线下办理时:①本人提档案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调档函,到宁洱县政务中心5楼(就业中心档案室)档案查询室办理;②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需提供委托人、受托人双方身份证复印件、调档函以及委托书。
(二)线上办理调档案时:打开谷歌浏览器→云南政务服务网→登录/注册→账号密码登录→手机验证码登录→填写电话号码→获取验证码登录→填写验证码→登录→进来后点右上角“高效办成一件事”→选个人就业创业“一件事”(在线办理)→选档案所在地→确认前往→联办事项中→拓展服务事项→在第5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前面打√→立即办理→智能导办→填写第1项选档案所在地省、市→县→乡→社区→点确定;2项选未婚或已婚→下一步→填完所带*号的信息(信息中的户籍所在地是填档案所在地)→下一步→带*号第一上传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带*号第二上传调档函,调档函必须有邮寄地址、收件人、电话号码。(比如到宁洱提档案时调档函全称必须填写:宁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提交→提交后请拨打电话:0879-3232529确认是否提交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