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上午,政协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隆重开幕。
中共宁洱县委书记周强,县委副书记、县长张永华,县委副书记、县委党校校长纪晓龙,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启绿等到会祝贺,并在主席台就座。

大会执行主席翟艳波、黄永俊、王旭、王彩萍、李旭在主席台前排就座,黄永俊主持。
上午9时,会议开幕,全体人员起立,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本次会议应到委员162名,实到150名,符合规定人数。
会议审议通过了政协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议程。

周强代表中共宁洱县委对大会召开表示热烈祝贺。他指出,2024年,全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以担当扛起重任、用实干推动发展。一年来,我们倍感自豪、倍感荣耀,习近平总书记给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盟誓代表后代回信,为宁洱改革发展注入强大政治动力、精神动力、工作动力,带给全县各族干部群众无限温暖、无上荣光、无穷力量。我们牢记嘱托、感恩奋进,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热潮,大力弘扬民族团结誓词碑光荣传统,以实际行动共守祖国疆土、共建美好家园,让民族团结进步之花越开越绚烂。一年来,全县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坚持党的领导、统一战线、协商民主有机结合,在服务大局上尽心尽力,在履职为民上用心用情,在自身建设上从严从实,各项工作可圈可点,特别是扎实开展“建设文明村寨”院坝协商和“双推”等活动,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委员工作室13个,为推动宁洱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周强强调,今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十五五”规划谋篇之年,也是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三年上台阶”的实现之年和系列三年行动计划的决战决胜之年。全县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盟誓代表后代的重要回信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紧紧围绕今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聚焦县委十四届九次全会确定的“11223”工作思路,扛牢责任担当、奋力苦干实干。要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协工作的全面领导,进一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始终在思想、政治和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思想政治引领上拓展新境界;要坚持服务中心大局,提高协商水平、加强民主监督,主动关心关注并参与农特产业、工业和物流业、旅居产业发展,在助推高质量发展上有新作为;要坚持人民政协为人民,聚焦民生实事、畅通沟通渠道、走近群众身边,在践行为民宗旨上有新突破;要坚持发挥独特作用,全面增进团结、大力弘扬民主、增强协商实效,在增进团结民主上有新力量;要坚持把自身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加强政协党的建设、加强政协机关建设、激发委员履职热情,在凝聚力量发挥作用上有新气象。
周强强调,县委将一如既往地重视、支持县政协工作,为政协更好履职提供有力保障、创造更好条件。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大力支持、主动配合县政协开展协商、监督、调研、视察等活动,认真做好政协提案答复办理工作,切实把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转化为谋划发展、推动工作的思路和举措,不断开创政协工作新局面。
翟艳波代表政协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工作。报告指出,2024年,县政协及其常委会在中共宁洱县委的领导和市政协的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思想政治基础得到新加强;聚焦各项事业服务,当好宁洱各项事业发展的参与者、实践者、推动者,助推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抓住着力创新、强化学习、品牌打造、凝聚共识、作风建设五个关键,政协履职为民质效得到新提升,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宁洱实践作出了积极贡献。

报告强调,2025年,县政协及其常委会在中共宁洱县委的领导下,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政治方向;紧扣助推中国式现代化宁洱实践这一主题,彰显政协担当;围绕牢记嘱托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广泛凝聚共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小切口做大文章、联动发展创新发展”三个原则,积极献策出力;紧紧抓住自身建设这一关键,提升履职水平。
报告提出,团结凝聚力量,奋斗铸就伟业。全县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周围,在中共宁洱县委的领导下,牢记嘱托、感恩奋进,接续奋斗、久久为功,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干劲,努力谱写新时代政协履职新篇章,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宁洱实践作出更大贡献!
王旭受政协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委托,向大会报告提案工作情况。
应邀出席会议的有: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领导,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领导,驻宁省属企业、驻宁军警部队领导,以及退出现职的县级领导。
应邀列席会议的有:不是十届县政协委员的县委各部委办局,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县委党校,各人民团体,省市驻宁单位,驻宁军警部队,部分企业主要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