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安置工作,根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安置办法(试行)》(国办发〔2024〕45号)等文件规定,现将转岗安置消防员安置岗位、选岗规则、选岗时间和量化评分予以公告:
一、选岗时间
2025年8月13日早上10:00
二、选岗地点
宁洱县应急管理局613会议室
三、选岗对象
转岗安置地在宁洱县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
四、参会单位
宁洱县纪委县监委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宁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洱县应急管理局
五、选岗工作流程
1.工作人员宣读选岗规则;
2.工作人员介绍备选岗位的工作地点、具体岗位、薪资待遇等情况;
3.参加选岗人员选岗;
4.宣布选岗结果。
六、选岗规则
1.转岗退出消防员应严格遵守选岗流程和选岗纪律,按时入场,选岗时间5分钟,选岗签字按手印后不得更改。不能按时到场选岗的,或不到场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选岗,取消选岗资格。
2.选岗时,参加选岗的人员应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严禁携带手机等电子产品进入选岗室,严禁大声喧哗,严禁随意讨论或干扰他人选岗。选岗结束后应尽快离开选岗现场。
3.选岗现场将签订《转岗退出消防员公开选岗确认表》,转岗退出消防员确认后不得更改,公示无异议后为转岗退出消防员开具《退出消防员转岗介绍信》,明确到接收单位报到时限和具体要求。
4.选岗原则上要本人亲自到场选择单位签名,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家人代为选择单位签名的,必须提前一天向退出消防员安置工作专班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以及能证明其为家人关系的有效证明。
5.安置结果将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转岗消防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接收单位报到,如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的,本年度不再安置并退回档案。
6.根据相关规定,转岗消防员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安排工作的,视为放弃转岗安置待遇。在待转岗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取消其转岗安置待遇。
7.本规则由宁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公示时间从2025年7月29日起至8月5日止,共5个工作日。若对上述公示有异议,可向宁洱县应急管理局反映。联系人及电话:李素娟,0879—3231417。
附件:1.2024年12月宁洱县转岗退出消防员安置岗位信息表
2.2024年12月宁洱县转岗退出消防员量化评分表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7月29日
附件1
2024年12月宁洱县转岗退出消防员安置岗位信息表
序号 | 安置地 | 接收单位 | 岗位性质 | 计划数 | 单位性质 |
1 | 宁洱县 | 县文物管理所 | 事业单位工勤岗位 | 1 | 全额拨款 |
2 | 宁洱县 | 县体育运动中心 | 事业单位工勤岗位 | 1 | 全额拨款 |
附件2
2024年12月宁洱县转岗退出消防员量化评分表
姓名 | 性别 | 单位 | 衔级 | 出生年月 | 入职时间 | 拟安置地 | 三等功 | 嘉奖 | 量化分值 |
董航 | 男 | 怒江州泸水市穿城路消防救援站 | 二级消防士 | 1994.08 | 2012.12 | 云南省普洱市宁洱县 |
| 1次 | 73.9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