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P532722/20240607-00001 公开目录:公开 发布机构:宁洱县人民政府 2024-06-07 名称: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县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的通知 发文字号:2024004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
关于调整充实县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
专项工作机制的通知
县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领导同意,决定对县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以下简称“县专项工作机制”)进行调整充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工作机制组成人员
召集人:董树安 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
成 员:赵云奉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显春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县委督查室主任
杨忠德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李 旭 县政协秘书长、县政协办公室主任
杨孟春 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
朱晓涛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王 了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佘宜蔓 县侨联秘书长
陈光松 县委社会工作部副部长
李 亮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周红萍 县委编办副主任
王 燕 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刀 雪 县委巡察办副主任
董雅文 县委网信办专职副主任
谭瑀悦 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朱忠祥 县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
张晓伟 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陶恒宇 县司法局副局长
陈浩东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春雨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武 甜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王玉东 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副局长
周 晴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杨谢娇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尹云珍 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县专项工作机制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下设办公室在县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县委督查室主任刘显春同志兼任。专项工作机制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县专项工作机制办备案,不再另行发文。专项工作机制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人员参与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及成员单位职责
(一)专项工作机制职责。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研究推动全县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落实;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听取县级部门情况汇报,分析存在困难不足,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强化统筹协调和牵头抓总,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提升执行力和实效;加强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及时妥善应对舆情;向县委汇报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二)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职责。负责县专项工作机制日常工作;拟制专项工作机制会议方案,筹备召开专项工作机制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联络员会议;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强化与各成员单位沟通联络,协调推进精文减会、统筹规范“督检考”等重点整治任务,及时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分析研判新情况新问题,提出针对性意见和建议;发挥督促落实职能,督促县级部门抓好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及县专项工作机制会议议定事项落实;统筹抓好先进典型选树和典型案例核查工作,承担县专项工作机制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专项工作机制成员单位职责。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减负任务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带头整治突出问题,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定期研究分析本领域本系统存在问题,细化分解牵头负责的重点任务,主动牵头协调,加强跟踪督促,突出阶段性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方式,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或措施,推动工作落实;根据工作需要,研提县专项工作机制会议议题,定期向县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完成县专项工作机制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专项工作机制运行办法
(一)定期召开专项机制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1次县专项工作机制会议,统筹协调推动减负工作,审议有关文件和重要事项、听取情况汇报、布置工作任务、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县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县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人员列席会议。
(二)建立联络沟通机制。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及时向县专项工作机制办通报上级部署要求,动真碰硬推进牵头整治重点工作任务,定期反馈工作进展情况,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调度会,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三)常态化开展典型案例核查通报。加强与纪检监察、督查、巡察、网信、机关工委、政务、信访等相关部门及新闻媒体的协调联动,建立问题线索信息共享机制,组织开展问题线索核查;督促被通报单位做好整改,在通报1个月内反馈整改情况。
(四)抓好宣传解读引导。组织县融媒体中心(宁洱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开设专栏专题,宣传解读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任务部署、政策措施等,总结宣传各部门好经验好做法。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专项机制办公室
2024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