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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省道 S245 线宁洱至江城至中越三号界碑公路

(宁洱至坝卡段)项目三期临时用地土地

复垦验收的公告


因省道 S245 线宁洱至江城至中越三号界碑公路工程建设需要,普洱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了位于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宁洱镇细石头村的土地8.9554公顷,用作公路工程建设临时堆料场,并办理了临时用地手续(普国土复〔2018〕63号)现普洱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对需复垦的临时用地进行复垦并向我局提出验收申请近日,我局组织有关部门、乡镇、村组用地单位进行现场踏勘查验,并邀请专家对复垦情况予以审查,拟通过验收

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从2025年1月22日—2025年2月22日,相关土地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内向我局以书面形式提出。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吴少春,0879-3231274

联系地址: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宁洱县宏远路34号)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