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洱县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P532722/20240130-00001 | 公开目录: | 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4-01-30 |
| 主题词: | 发布机构: | 宁洱县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 宁政办发〔2024〕2号 |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洱县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宁洱县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洱县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国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普洱市推进健康县城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精神,切实推进全县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结合宁洱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国家、省、市慢性病防治工作相关工作要求和部署,依据国家卫生健康部门指导方案,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动员社会、全民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发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提供全人群生命全周期的慢性病防治管理服务,推进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转变坚持突出特色创新,促进均衡发展,整体带动县域慢性病防治管理水平提升。
二、目标
(一)总目标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强化政府责任,创造和维护健康的社会环境,培育适合宁洱县特点的慢性病综合防控模式,总结推广经验,引领带动全县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降低因慢性病造成的过早死亡,有效控制慢性病疾病负担增长,推进健康宁洱建设。
(二)具体目标
1.政策发展发挥政府主导,建立多部门联动协作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协调机制,统筹各方资源,加大政策保障。在政策制定、组织管理、队伍建设、经费支持等方面给予充分支持。在环境治理、烟草控制、健身场所设施建设等慢性病危险因素控制方面采取有效行动。建立绩效管理评价机制,落实部门责任目标管理,定期开展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调查。
2.环境支持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示范区建设与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健康县城、健康促进县建设等紧密结合,建设健康生产生活环境,优化人居环境。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文化、科教、休闲、健身等功能,向群众就近提供方便可及的健康服务,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在环境治理、烟草控制等慢性病危险因素控制方面采取有效行动。
3.专项行动开展“”三减三健”专题宣传和专项行动,推广适宜技术和工具提高健康技能,加强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能力建设,加强家庭、社区、学校、单位、医院等健康生活方式指导。
4.体系整合建立防治结合、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慢性病防控体系。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二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建立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整体融合发展。
5.全民参与深入开展慢性病防治全民健康教育,营造全社会共同行动推广健康生活方式的氛围,科学传播健康知识,教育引导人民群众树立正确健康观,强化个人健康责任意识,提高慢病核心知识知晓率和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发挥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在慢性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
6.管理先进提供面向全人群、覆盖生命全周期的慢性病预防、筛查、诊断、治疗、康复全程管理服务,开展健康咨询、风险评估和干预指导等个性化健康干预。以癌症、高血压、糖尿病等为突破口,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强化早期筛查和早期发现推进早诊早治工作。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强化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7.监测评估开展过程质量控制,慢性病监测和防控社会因素调查,实现监测数据互联互通,科学制定示范区建设及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计划。
8.创新引领慢性病防控工作有特色、可复制推广,做到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当地社会、文化等建设和公共服务、公共产品供给相结合。
三、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推进宁洱县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以下简称“慢病示范区”)建设工作,切实加强对全县慢病防控工作的领导,落实各项责任目标,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慢病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技术指导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孙颖洁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世娜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马方丽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成 员:姚学文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广电局局长、县政府新闻办主任
高平顺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叶 杰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黄梦鸽 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王学林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陈俊宇 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严璐璐 县民政局副局长
胡智翔 县财政局副局长
刀 华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全明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杨 韬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罗叶青 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专职副大队长
李生兰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罗会芝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周小茌 县统计局副局长
存 洁 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郭少武 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白春超 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黄韵梅 县总工会副主席
柯其艳 团县委副书记
周时香 县妇联副主席
鲁德芳 县残联理事长
杨志开 宁洱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挂职)
龚俊杰 磨黑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夏鑫豪 勐先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李 晓 德化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保明泽 同心镇人民政府镇长助理
刘玉琳 梅子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杨建梅 普义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付东蕊 德安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杨 勇 黎明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国家慢病示范区建设工作的规划、方案的制定,组织有关单位积极开展防治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卫生健康局,由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政府办、县卫生健康局、县疾控中心相关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组成,办公室组成人员同时承担部门联络员工作职责。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并向领导小组汇报。负责技术指导和决策咨询,督促各单位工作落实。定期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和联络员会议,统筹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办公室人员组成如下![]()
主 任:马方丽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副主任:李世娜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生兰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罗亿武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成 员:苏红亮 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李文华 县发展和改革局社会发展股负责人
普 燕 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办公室主任
李晓卫 县教育体育局体卫艺股负责人
徐 娟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
罗香莉 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负责人
杨正芳 县财政局社会保障股股长
陈 艳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
佟建忠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卫站副站长
王 凯 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工作人员
罗 杨 县文化和旅游局工作人员
刘新玉 县卫生健康局疾控基层保健股工作人员
张学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股股长
杨春华 县统计局综合专业统计工作人员
张青云 县医疗保险中心审核股工作人员
刀尹航 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
陈 翠 县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主任
朱畅行 团县委工作人员
罗彩琴 县妇联工作人员
罗 斌 县残联康复指导站站长
王景颐 宁洱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
郑 丽 磨黑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
郑 巧 勐先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
陶玉其 德化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
李晓莹 同心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
白娅珏 梅子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
鲁 茜 普义乡人民政府工作人员
付天莲 德安乡人民政府工作人员
普 伟 黎明乡人民政府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成员和联络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二)技术指导组
组 长:李生兰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副组长:王学林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罗会芝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罗亿武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李 晶 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成 员:李晓卫 县教育体育局体卫艺股负责人
佟建忠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卫站副站长
刘新玉 县卫生健康局疾控基层保健股工作人员
张学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股股长
陈 翠 县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主任
贺光敏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赵桂兰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非传科科长
徐菱璐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教育科长
张文清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非传科工作人员
段美鸾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非传科工作人员
李江霞 县人民医院口腔科主任
职责:制定慢性病危险因素评估、控制及干预工作、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和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技术指导方案,开展技术指导、督导、检查、考核和评估。
四、部门职责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组织实施、协调管理、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将各部门落实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管理。每年发布包含慢性病防控内容的全县综合健康报告,综合健康报告主要结果用于政府工作报告。
县卫生健康局:制定慢病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工作规划和计划的制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负责及时提请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及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对慢性病防控业务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定期组织相关领域专家检查、督导和评估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相关工作。起草降低有害饮酒、减盐、控油、控制体重、全民健身等慢性病危险因素干预、疾病管理相关的政策规章制度。保障疾控机构的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建立居民健康自助检测点,配足配强慢性病防控专职队伍。负责落实对高危人群的监测和干预,落实患者管理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相关工作,并提出适合全县的慢性病防控策略;开展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慢性病分级诊疗服务。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团队负责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建立完善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和分工明确、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的工作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的整合。乡镇卫生院设立中医馆比例达100%,开展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的宣传及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根据省级医保药品报销目录,配备使用一定数量或比例的药品。组织开展健康教育,提供健康教育资料模板和核心信息,制作、印发慢性病防控相关宣传资料。开展社会性大型健康日活动,扩大传播慢性病防治和慢性病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的范围;协调控烟、禁烟相关工作。建立县域卫生信息平台,实现公共卫生服务、诊疗信息互联互通。应用“互联网+”、健康大数据提供便捷、高效的健康管理服务。慢性病监测数据互联互通,建设健康支持性环境。
县委宣传部:制定科学可行的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传播计划,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定期传播慢性病防治和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组织新闻媒体对慢性病综合防控知识、防控工作进展情况等进行宣传,引导群众形成健康生活方式,协助开展大型健康日活动建立慢性病综合防控定期宣传制度,制定媒体传播计划,组织开展慢性病防控健康教育,广泛开展慢性病防控主题宣传,普及慢性病防治知识。指导配合制作创建国家慢病示范区宣传公益广告及汇报片。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县教育体育局:指导学校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知识宣传。幼儿园、中小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覆盖率达100%,每学期课程≥6 学时,适时举办营养均衡、口腔保健、健康体重、视力保护等内容知识讲座。结合学校实际,配备相关设备,以医务室为中心设立学生、教师健康保健自测室(角),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心理健康工作人员。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中、小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的比例达到100%,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50%。开展幼儿园、中小学校健康行为方式教育,积极组织开展学生体检。学生健康体检率≥90%。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实施儿童窝沟封闭和龋齿充填涂氟工作,辖区内儿童窝沟封闭服务覆盖率≥60%。建设“健康学校”、每年增加2个或总数达到 10个以上。建立和完善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健身场所,组织和指导全县集体健身运动工作,落实工间操健身制度,鼓励群众广泛开展健身活动。指导社区建设15分钟健身圈,居民健身设施完好,提高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公共体育场地、有条件的企事业、学校的体育场地免费或低收费向社区居民开放。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40%。行政区域内开展群众性健身运动,有5个及以上的群众健身团体,配有健康指导员和志愿者每年至少开展1次多部门组织的集体性健身活动。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能力建设并开展“五进”活动。参与开展“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建设工作,合理设置群众健身的配套设施。
县公安局:提供辖区居民户籍准确信息,配合卫健部门开展人口死亡信息登记管理(死因监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示范区建设有关经费保障,按照创建工作需要提供资金支持,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协助建设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支持性环境。配合做好“健康主题公园”和“健康步道”的规划建设、管理、维护。对建设“健康主题公园”和“健康步道”提供技术指导。在城区内设置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宣传阵地。
县交通运输局:在车站、公共交通工具内设置禁止吸烟的警语和标识,并落实车站、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
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在景区、景点开展健康知识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种重大活动,广泛展开慢性病防控宣传,普及慢性病防治知识。在网吧、文化娱乐场所、KTV等公共场所开展健康知识宣教活动。
县医保局、县民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残联:按照工作职责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政策,制定和完善城乡慢性病医疗保障政策,建立补偿机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开展肿瘤登记报告工作。加大救助对象慢性病患者和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落实特困人员、流动人口、低保对象、低收入等人群的医疗救助保障政策,对慢病示范区创建工作中涉及低保对象、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家庭,符合条件的给予相应救助。
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管局:根据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要求,组织大型商场、超市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健康食堂、健康餐厅、健康酒店、健康饮食一条街、健康街区”等,健康食堂、餐厅、酒店每类不少于5个。负责做好慢性病防控药品的监管工作,引导食品生产企业开发和生产低糖、低脂和低盐等有利于健康的食品,推广食物营养标签。
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协助卫生健康部门每年在大型广场开展“卫生日”宣传活动。协助住建部门在公共场所设置户外广告牌。协助相关部门按照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要求,建设含有健康元素、可供居民获取健康相关知识和技能的街道,如“健康饮食一条街、健康知识一条街、健康街区”等。
县融媒体中心:对全县创建工作及时宣传报道,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媒体宣传工作。
县总工会:积极维护职工健康权益,督促全县各级工会组织,结合各单位“职工之家”建设,有计划地安排单位建立“健康自助检测点”,配置身高体重计、腰围尺、血压器等相应设备。落实工间操制度,组织职工开展运动会等各种形式的健身活动。督促各单位为职工提供健康、安全的生产、工作环境。督促单位每两年为职工进行一次全面的健康体检。
县妇联:负责积极协助业务部门开展慢性病防治知识讲座,组织妇女同志参加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开展相关集体健身活动,协助建设“健康社区”“健康家庭”。
团县委:负责在共青团员、青少年中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组织共青团员和青少年积极参加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置独立的慢性病防制科,配备至少3名以上慢性病防治工作人员;建立定期指导和培训制度,每年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做好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定期开展全人群慢性病及危险因素抽样调查,了解县域内人群慢性病及危险因素流行特征,协助开展大型宣传活动。建立和完善慢性病监测系统,至少包括慢性病死因监测、肿瘤登记、心脑血管事件报告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基本内容。协助卫生健康局对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慢性病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和评估,督促各级医疗机构落实有关制度。按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要求,做好各项建设的技术支持,指导建设“健康小屋”“健康步道”和“健康主题公园”。为建设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提供技术支持,对全县各级医疗机构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
县属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完善健身保健相应配套设施,积极开展健身保健活动,推广健康饮食知识宣传,积极建设“健康单位”和“健康自助检测点”。制定落实工间操健身制度,机关、企事业单位每日开展干部、职工工间操时间不少于20分钟,提供工间操相关工作制度、时间安排、照片。每年组织1次干部、职工健身活动,提供活动方案、活动资料、照片等证明材料。提供对下属企事业单位工间操执行情况检查记录、总结。制定落实干部、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健康体检制度,提供年度系统(含下属单位)或本单位干部、职工健康体检每2年至少1次,体检能够提供体检通知,体检花名册,经费支付凭证,体检慢性病及高危人群相关结果汇总表、团检报告(内容包含单位名称、干部职工人数、体检人数、接受健康指导人数),并建立干部、职工健康档案,掌握并提供慢性病患病情况及慢性病高危人群基本情况,鼓励患有高血压、2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的干部、职工积极参加社区慢性病健康管理。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100%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各单位应有室内公共场所名册、创建工作方案或控烟方案、图片、奖惩机制、工作督查记录等证明资料。针对干部、职工工作压力大、任务重等实际情况,积极邀请心理卫生、身体生理健康、社会关系处理等相关专家开展形式多样健康讲座,组织开展文艺、体育等活动,促进干部、职工身体、心理和社会适应完好。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制定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计划,指导村(社区)建立和完善健身场所、健康教育活动室并开展宣传,提高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负责县域内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的宣传发动和督导落实,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开展好慢性病基线调查、居民健康档案建设、健康教育和患者自我管理等工作。按照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建设“健康社区”和“健康家庭”。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所辖村(社区)至少设置2个“健康自助检测点”,检测内容包括身高、体重、腰围、血压等。协助建设村(社区)15分钟健身圈,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与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服务融合。
村(社区):在各村(社区)设立健身场所、建设15分钟村(社区)健身圈、健康教育活动室和健康教育宣传栏,有条件的村(社区)建设健康自助检测点。积极开展慢性病防控“健康社区、健康家庭”活动,设有健康教育宣传阵地,向居民普及慢性病防控的知识和技能,提高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提高居民健康素养。鼓励村(社区)慢性病患者参与村(社区)自我健康管理活动,协助组织老年人健康体检,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控管理服务与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服务融合。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配备慢性病防治专干负责慢性病防治工作。收集、整理基础资料,协助开展大型健康主题日宣传活动,建立县域卫生信息平台,实现公共卫生服务、诊疗信息互联互通,应用“互联网+”、健康大数据提供便捷、高效的健康管理服务,开展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的宣传及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制定慢性病健康知识宣传计划,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建立和完善慢性病监测系统,至少包括慢性病死因监测、肿瘤登记、心脑血管事件报告、慢性病危险因素监测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基本内容,落实18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定期开展社区人群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的筛查和主动发现工作,对慢性病患者做好双向转诊工作,提供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慢性病分级诊疗服务。各机构保证达到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各级医疗机构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二级医疗机构提供简短戒烟服务。建立慢性病管理信息系统,推广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化管理。对慢性病患者和高危人群建立统一规范的电子档案,对确诊的慢性病患者提供规范化管理,对高危人群进行干预。建立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组,组织患者学习慢性病知识,交流防治经验提高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能力。建立信息上报制度,建立“居民健康自助检测点”。设有口腔科的综合医院及具备资质的口腔诊疗机构,经专业培训合格后,对龋齿儿童及早进行充填,对符合适应症的适龄儿童提供窝沟封闭服务,并开展针对性的口腔健康教育工作。统计每年到本医疗机构体检的企事业单位,并将统计情况上报。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县属有关部门将慢性病防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建立协作联动、绩效管理和联络员会议制度,定期交流信息,掌握工作进展,研究解决问题。多部门对示范区建设工作开展联合督导强化慢性病综合防控效果。
(二)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建设健康家庭、社区、单位、学校、食堂、酒店、主题公园、步道、小屋等支持性 环境,逐步建立满足群众健康需求的健康自助检测点。
(三)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行政区域内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工间操健步走、运动会等活动,在校学生确保每天锻炼1小时。
(四)开展烟草危害控制。县内无烟草广告,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内区域全面禁止吸烟。依托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机构开设戒烟咨询热线,提供戒烟门诊等服务,提高戒烟干预能力。
(五)公共场所设有慢性病防控公益宣传广告。传播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等健康信息,各社区设置健康教育活动室,向居民提供慢性病防控科普读物。学校、幼儿园全面开展营养均衡、健康体重、口腔保健、视力保护等健康行为方式教育。
(六)建立自我为主、人际互助、社会支持、政府指导的健康管理模式。发挥群众组织在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健康管理和健康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以增强群众自我保健意识为切入点,培育健康指导员和志愿者,开展社区慢性病自我健康管理。
(七)建立规范的学生、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健康体检制度。
机关企事业单位定期组织干部、职工体检(包括退休人员),结合体检结果,建立机构内成员健康档案,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干部、职工开展慢性病预防、风险评估、跟踪随访、干预指导为一体的健康管理服务。
(八)加强高危人群管理。县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面实施首诊测血压,发现患者及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对高危人群提供干预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提供血糖、血脂、简易肺功能测定和大便隐血检测等服务。
(九)强化慢性病适宜技术推广运用。根据全县慢性病主要负担情况,应用推广成熟的适宜技术,开展心脑血管疾病、重点癌症、糖尿病等重大慢性病的筛查和早期诊断。针对儿童等口腔疾病高风险人群,推广窝沟封闭、局部用氟等口腔预防适宜技术。
(十)开展慢性病双向转诊服务。开展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慢性病分级诊疗服务,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积极推行二级医院医师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组成签约医生团队,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
(十一)建立县域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实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二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公共卫生服务、诊疗信息互联互通,推动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应用“互联网+”、健康大数据为签约服务的慢性病患者提供便捷、高效的健康管理和诊疗服务。
(十二)有效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中医馆,传播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加强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预防、保健、诊疗、康复中的作用。
(十三)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的衔接。提高签约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和残疾人流动人口、低收入等人群医疗救助水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按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和要求配备使用医保报销药物。
(十四)推动医养结合。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同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紧密结合。
(十五)推动信息化建设。利用省、市、县三级人口健康信息和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管理系统,规范开展覆盖全人群的死因监测、心脑血管疾病监测、肿瘤登记、慢性病及相关危险因素监测等工作,掌握县内重点慢性病状况、影响因素和疾病负担,实现慢性病管理信息化。
(十六)加强机构建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职能设置独立的慢性病防控科室。二级医院配备公共卫生专业人员,履行相应的公共卫生职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承担所在区域慢性病防控工作。将健康文化等建设和公共服务、公共产品供给相结合,鼓励政策、机制创新,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总结推广慢性病防控工作模式和经验做法。
六、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实施方案和各项指标任务,结合实际召开本辖区、本行业系统慢病示范区建设会议,年度工作计划有示范区建设内容,示范区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工作。各单位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要明确责任人和联络人员,完善任务分解,严格目标管理,强化工作督导,确保工作稳步推进。
(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和职责分工确定慢病示范区创建工作标准,及时上报工作情况,做好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归档工作。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对示范区建设工作进行现场联合督导检查,对工作及效果进行评估适时将督导及评估结果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对示范区慢性病防控工作进行经常性技术指导、督导检查与考核评估,按照《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开展相关工作。
主办: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宁洱县融媒体中心
联系方式:nexxgk@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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