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关于成立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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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P532722/20240510-00012 |
公开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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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
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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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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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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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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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洱县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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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政办发〔2024〕8号 |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关于成立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23〕18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云政发〔2024〕5号)和《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普政办发〔2024〕4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我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 凡 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
李 勇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 了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刘秋刚 县政府办副主任
邱成敏 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
杨春庆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杨海燕 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文物局局长
成 员:傅柄元 县委党史研究室副主任
孔 斌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叶 杰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黄梦鸽 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任 灵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罗亚斌 县财政局金融办专职副主任
魏 涛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叶 刚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杨振国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邱会程 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杨建伟 县水务局副局长
蔡孟娟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徐红军 县林草局副局长
王文艳 县统计局副局长
刘云峰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明韩 县国资委办公室主任
王明贤 县人武部保障科助理
业泽政 宁洱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挂职)
苏兴宏 磨黑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挂职)
李洋州 同心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李金妮 勐先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陶萧屹 梅子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李 晓 德化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杨文君 德安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朱恒仪 普义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杨 勇 黎明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文物局局长兼任。负责协调处理文物普查工作的日常事务。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各单位相应人员自行递补,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普查工作人员由县文物管理所、各乡镇文广中心抽调专人组成,负责全县文物普查工作。人员名单如下:
县文物管理所:杨麟、杨丹、李春海、刀红梅、杨庆武、吴可可、鲁念东、廖雪、苏梅、周林、高琳
宁洱镇文广中心:者 蕾
磨黑镇文广中心:蒋思翌
同心镇文广中心:周凡琪
勐先镇文广中心:普香莲
德化镇文广中心:江雯婧
梅子镇文广中心:罗健荣
德安乡文广中心:柳文兰
普义乡文广中心:赛 金
黎明乡文广中心:兰永文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