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洱县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2023-2025年)的通知
| 索引号: | 100002/20240617-00001 | 公开目录: | 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4-05-14 |
| 主题词: | 发布机构: | 宁洱县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 宁政办发〔2023〕45号 |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宁洱县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2023-2025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宁洱县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洱县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2023-2025年)
森林和草原是重要的可再生资源。合理利用森林和草原资源,是遵循自然规律、实现森林和草原生态系统良性循环与自然资产保值增值的内在要求,是推动产业兴旺、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有效途径,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满足社会对优质林草产品需求的重要举措,是激发社会力量参与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内生动力的必然要求。为合理利用林草资源,高质量发展林草产业,实现“生态美”与“百姓富”有机统一,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为目标,大力培育和合理利用林草资源,提升产业组织化水平,有效增加优质林草产品供给,促进资源可持续经营和产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优美生态环境和优质林草产品需要,为全县绿色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省委“三年上台阶、八年大发展、十五年大跨越”的“3815”战略发展目标,到2025年,力争全县林业和草原总产值突破77亿元,其中林草重点产业总产值超过12亿元,林草一二三产业结构比例由2021年的40∶38∶22优化为38∶37∶25;到2030年力争全县林业和草原总产值突破64亿元;到2035年,力争全县林业和草原总产值突破68亿元。林草资源支撑能力显著增强,林草资源合理利用体制机制基本形成,龙头企业主导作用日益明显,资源利用效率和生产技术水平进一步提升,优质林草产品产量显著增加,产业质量效益显著改善。森林的非木质资源利用全面加强和优化,林草旅游、森林康养和休闲产业初具规模。
(三)总体布局。根据宁洱县生态区位、资源禀赋和产业展现状,按照分类施策、差异化发展的原则,对公益林、天然林停伐比重大的乡镇,保护与森林康养旅游产业、林下经济协同发展;对商品林比重大的乡镇,着力推进林业原料林基地建设;林产工业重点发展林板家居产业,协同发展森林康养旅游产业、坚果产业和林下经济。
二、重点工作
(一)精准提升林草资源质量。科学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坚持适地适树、良种壮苗、应栽尽栽,深入实施城乡绿化美三年行动,推动城镇、道路、景区等重点区域森林扩面提质增效。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加强天然林保护修复和公益林管护,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实现天然林与公益林并轨管理。严格划定和保护基本草原,科学实施草原生态修复工程,提升草原生态功能和生产能力。实施森林分类经营管理,因地制宜发展商品林,培育优质木材资源。加快建设保障性苗圃体系,依托县场大力发展观赏苗木产业,建设高品质规模化示范苗木基地,提升优质种苗保障能力。强化小蠹虫、黄脊竹蝗等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治理力度,加强与周边国家和地区在森林有害生物防治及森林防火等方面合作,提升联防联控能力和水平。开展森林抚育经营,围绕每年20万亩森林抚育任务,实施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改善林分结构,优化林火阻隔系统布局,提高森林抵抗自然灾害能力。编制实施古茶山古茶树保护规划,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推进环境友好型胶园建设,增强天然橡胶供给稳定性。〔牵头单位:县林草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县水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应急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持续加强林草资源保护管理。结合“三区三线”划定和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理顺生产、生活、生态“三生”空间关系,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高质量建设亚洲象、哀牢山—无量山国家公园,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全面提升重要生态区域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根据各地森林草原资源状况和种养传统,以乡(镇)为单位制定林草产业发展负面清单,合理确定适宜发展的林草产业类别、规模及利用强度。支持依法依规在公益林发展林下经济。严禁在自然保护地核心区发展林下种养,严禁以发展林下经济为名擅自改变林地性质或毁坏林木。〔牵头单位:县林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宁洱分局〕
(三)全力带动林区群众就业增收。完善龙头企业绑定合作社、合作社绑定林农的“双绑”利益联结机制,带动林农积极参与林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林农尽可能多地分享全产业链发展收益。加快发展政策性林草产业保险,支持企业增加商业收储,保持核桃等林草产品价格合理稳定。支持村集体探索利用集体林草资源,建设林草产业生产、加工、经营、服务设施和乡村旅游项目,通过发包或自主经营增加林农收入。建设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平台,实现“一张清单管制度、一个平台管发放”,确保生态护林员、退耕还林还草等财政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2025年、2030年、2035年,林区群众人均涉林收入分别达到1000元、2000元、3000元以上。〔牵头单位:县林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县乡村振兴局〕
(四)增强木材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突出森林可持续经营和定向集约培育,加大人工用材林培育力度。以国家储备林为重点,加快大径级、珍贵树种用材林培育步伐;全面开展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实施科学修复。对于稀疏退化的天然林,开展人工促进天然更新等措施,改善天然林分结构,促进形成地带性顶级群落,全面提升生态服务功能;对于人工林,利用有利条件培育大径材和珍贵树种,维护国家木材安全;支持林业重点龙头企业或有经营能力的其他社会投资主体参与原料林基地建设。到2025年,完成原料林基地建设15万亩以上。〔牵头单位:县林草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宁洱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加快林板家居产业转型升级。按照“补链、强链、延链”的原则,优化普洱林产业链条。依托丰富的资源条件,加快推进宁洱林板家居产业园建设,集中整合现有加工企业,提高生产效率、主要产品质量档次以及产品性能。开展精深加工技术和信息化、智能化、工程化装备研发与引进,提升精深加工能力,逐步发展家具、地板、木门等终端制品,增加产品附加值。〔牵头单位:县林草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宁洱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投资促进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做优做精林化产业。充分发挥思茅松主产地的资源优势,加强思茅松林地管理与县场整治,规范行业生产经营,优化提升以高品质松香、松节油为主的基础型初加工产业,重点开展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深入推进产学研融合,加快提高县场主体创新能力,开展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并积极与国内外具有先进技术的精深加工企业加强合作,推动宁洱林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县林草局;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科技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做大做强经济林产业。坚持统筹布局、突出重点、示范引领,科学控制种植面积,加大低产低效林改造,加强良种选育、合理间种、整形修剪、病虫防治、成熟采收、无烟烘烤等新型实用技术推广,强化丰产管理。重点发展核桃、澳洲坚果、花椒、笋用竹、水果、茶等经济林。大力实施提质增效行动,打造一批高标准示范基地,提升单产和品质。推进初加工机械一体化建设。持续推进产品创新,加大油脂产品生产,提升精深加工能力,延长产业链,同时带动果汁、休闲食品等森林产品加工发展。到2025年,全县核桃面积稳定在6万亩以上,澳洲坚果面积稳定在4万亩以上,花椒面积稳定在0.2万亩以上,标准化初加工率达50%以上。充分发挥国有林区、林场生态资源优势,建设特色乡土树种苗木保障基地体系。〔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宁洱分局、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县林草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投资促进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八)推进林下经济产业发展。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核
心,充分发挥普洱资源优势。重点发展以林药、林菜、林菌为主的林下种植业,以家畜、家禽、林蜂等为主的林下养殖业,以野生菌、野生药、野生竹笋等为主的森林资源采集业。让中药材回归山林,以追求药效为首要目标,科学有序推进药材种植。打造滇重楼、滇黄精、云茯苓、石斛、砂仁等林下栽培示范基地,规范产地初加工,制定完善标准体系、产品追溯体系。提高野生菌专业化培育水平,提升野生菌产量和品质。〔牵头单位:县林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乡村振兴局〕
(九)加大森林康养和生态旅游产业发展。鼓励经营主体依托优良森林生态环境,引入健康医疗卫生资源,推进森林康养产业建设。整合资源,创新模式,引导森林康养与森林城镇、美丽乡村、森林村寨和森林人家融合发展,打造一批餐饮住宿有品质、康养设施有特色、体验教育可定制、康复疗养有保障的森林康养基地,构建高品质、多样化、特色化的森林康养产品和服务。依托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草原等保护管理实际,科学布局,建设完善生态体验、生态教育、生态认知基础设施,提升生态旅游服务能力,打造精品生态旅游基地,创建一批森林旅游特色线路。创新生态旅游形式,丰富生态旅游产品,全面提升生态旅游体验品质。〔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林草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县卫生健康委,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稳步推进碳汇试点工作。开展森林增汇示范,建设碳汇造林示范项目1340亩、森林抚育增汇示范项目5500亩及退化林修复增汇示范项目6000亩,建成中国宝武绿碳基地4000亩,建立固定监测样地,定期开展样地监测调查,总结试点成果,探索林业碳汇能力巩固提升的经营模式和关键技术,构建以固碳增汇为导向的多目标森林经营模式。开展碳汇资源调查及计量监测示范,开展全县森林碳汇资源摸底调查,搭建宁洱碳汇资源数字管理服务平台,建立县级森林碳汇资源数据库和碳汇项目库,开展林业碳汇项目储备;编制《宁洱县土地利用变化与林业温室气体清单》,评估温室气体来源及变化情况;探索建立本地特色树种的碳计量模型,进一步提高碳汇计量精度。开展碳汇交易及金融模式示范,探索CCER项目、碳普惠项目、林业碳票项目的开发交易,丰富林业碳汇交易模式,促进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方式,不断推进宁洱碳汇交易体系建立;探索通过林业碳汇预期收益权质押贷款、碳汇+生态司法、碳汇+保险等方式,有效盘活林业碳汇资产,拓宽林业碳汇项目开发融资渠道。〔牵头单位:县林草局、县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现代林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县现代林产业发展工作。各乡(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将林草产业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制定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定期研究调度,推动重点工作、重大项目落实落地。〔牵头单位:县林草局;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投资促进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培育壮大经营主体。以龙头企业为重点,以林业专业大户、林业专业合作社等为依托,加快新型林草业经营体系建设。培育和壮大林草业龙头企业,加快推动宁洱国家级林产工业园区建设,促进产业集群发展。引导发展以林草产品生产加工企业为龙头、专业合作组织为纽带、林农和草农为基础的“企业+合作组织+农户”的林草产业经营模式,打造现代林草业生产经营主体。鼓励返乡入乡农民工通过发展或参与木本油料种植、林下特色种养殖及特色加工、物流冷链、产销对接等有关产业,实现就地就近就业。〔牵头单位:县林草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投资促进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加强县场建设。依托核桃、澳洲坚果等有较大种植规模的产业基地,支持在宁洱林产工业园区开展集加工、包装、储存、物流、贸易功能为一体的林草产品综合县场。推广“互联网+”模式,建设林草产品电子商务体系,搭建电子商务平台,加强大数据应用,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大力推行订单生产,鼓励龙头企业与专业合作社、农民组织建立长期稳定利益共同体。深入实施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建设工程,完善统一规范的产品标准、认定和标识制度。加强区域特色品牌、区域公用品牌、国内知名品牌和国际优良品牌建设。强化企业社会责任管理,健全评价体系和命名制度。〔牵头单位:县林草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加大财税金融政策支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领作用,加强和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积极争取金融机构优惠贷款和抵押贷款,争取金融机构开发林业全周期信贷产品,鼓励金融机构开展林产品抵押、质押融资。争取保险机构扩大保险覆盖范围。加大各级财政林草产业资金投入,重点对林浆纸、林板家居、森林康养等方面进行扶持。完善林产业税收分享机制,充分调动各地原料林基地建设积极性。统筹用好林业贷款贴息、退耕还林还草、陡坡地生态治理、造林补助、森林抚育、林业科技示范推广等林业项目资金,优化投入机制,探索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林草产业,充分发挥县场主体在林草产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做优、做强、做大林草产业。〔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金融办;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国资委、县林草局、人民银行宁洱支行、银保监会普洱监管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加强林草产业招商工作。要把招商引资工作作为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中之重来抓,营造全县林草系统上下联动招商引资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普洱县林草产业资源和绿色生态优势,建立完善林草产业招商项目库,加强林草、商务、投促等部门之间协作,制定年度招商工作计划,以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龙头企业为重点,通过宣传推介、组展参展、专场发布、登门拜访等途径和渠道,千方百计引进一批产业带动能力强的企业落户宁洱。以“有机、绿色、安全、健康”为主题,借助互联网、电商平台、展销会等渠道,不断扩大普洱林草品牌宣传,提升普洱林草产品知名度。〔牵头单位:县林草局、县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强化科技支撑。开展核桃油抗氧化、野生菌仿生栽培、道地中药材有机栽培、木竹绿色清洁生产等关键技术研究与攻关,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和示范推广。加快林草产品大数据建设,强化林草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和安全保障,努力实现林草产品全过程数字化控制。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合作,培养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牵头单位:县科技局、县林草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加强宣传引导。突出绿色、安全、生态、优质特征,
实施品牌发展战略,不断提升普洱林草产业品牌影响力、知名度和美誉度。指导符合条件的产品及时注册地理标志商标或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支持有关主体申请、注册集体商标。鼓励企业开展绿色有机、森林生态标志等产品认证认定。〔牵头单位:县林草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主办: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宁洱县融媒体中心
联系方式:nexxgk@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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