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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普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范围事项标准规定(试行)》要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各部门对2023年重点工作事项进行梳理,筛选出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和影响面广的10项决策事项,编制形成《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清单目录》,实行目录清单管理。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列入清单管理的决策事项,各牵头承办单位要根据《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相关要求,会同各配合单位认真组织起草相关文件草案,并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的法定程序开展前期工作,适时提交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对于工作中新增未列入清单的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按照《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完善决策程序。

  三、列入清单管理的决策事项需于20231231日前完成。各牵头承办单位要将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相关资料及时整理,确保决策档案的齐全、完整。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84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清单目录


宁洱2023重大行政决策清单目录

序号

重大行政决策名称

牵头责任单位

备注

1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

县发改局


2

宁洱县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2022—2024年)

县发改局


3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

县工信局


4

宁洱县“十四五”民族团结示范区建设规范

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


5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县自然资源局


6

宁洱县应急管理第十四个五年规划

县应急管理局


7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

县林草原局


8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地震应急预案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9

宁洱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县气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