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00002/20250417-00001 公开目录:公开 发布机构:宁洱县政府办公室 2025-04-17 名称:关于公布宁洱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清单目录的通知 发文字号:
关于公布宁洱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清单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普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范围事项标准规定(试行)》要求,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各乡镇各部门对2025年重点工作事项进行梳理,筛选出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和影响面广的8项决策事项,编制形成《宁洱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清单目录》 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列入清单管理的决策事项,各牵头承办单位要根据《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会同各配合单位认真组织起草相关文件草案,并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的法定程序开展前期工作,适时提交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对于工作中新增未列入清单的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按照《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完善决策程序。
三、列入清单管理的决策事项需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各牵头承办单位要将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相关资料及时整理,确保决策档案的齐全、完整。
附件:宁洱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清单目录
宁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宁洱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清单目录 | ||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名称 | 牵头承办单位 |
1 |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规划纲要》 | 县发改局 |
2 |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关于调整勐先镇生活垃圾收费标准》 | 县发改局 |
3 |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关于城区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调整方案》 | 县发改局 |
4 |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关于宁洱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 县自然资源局 |
5 |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关于城乡公示地价体系更新成果事项》 | 县自然资源局 |
6 | 《宁洱县普义乡普治村河流型水源地、勐先镇和平村天箐水源地等11个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 | 市生态环境局 宁洱分局 |
7 |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 | 县水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