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起草说明
|
索引号: |
P532722/20231220-00003 |
公开目录:
|
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3-12-20 |
|
主题词: |
|
发布机构:
|
宁洱县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
|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起草说明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以及《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云办发〔2022〕32号)、《中共普洱市委办公室、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力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普办发〔2022〕12号)、《中共普洱市委办公室、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普办发〔2022〕27号)精神,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宁洱产业发展,围绕“全链条推进、全过程管理、全要素保障、全方位服务”,着力打造能办事、快办事、办成事的一流营商环境,努力推动宁洱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本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习近平考察云南讲话精神,以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主题,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对标省内昆明、曲靖等先进地区的营商环境水平,紧扣促进市场主体倍增,聚焦市场主体关切,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一体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力争3年实现全面提升并进入全市一流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