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6月10日,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5月31日向普洱市移交的第二十二批群众信访举报件3件(思茅区1件,宁洱县1件,墨江县1件),思茅区1件已阶段性办结;宁洱县1件已阶段性办结;墨江县1件已办结,责任单位均按要求上报调查处理情况。办理情况详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普洱市第二十二批)》。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普洱市第二十二批)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87 | D3YN2024 05300053 | 墨江渔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在普洱市墨江县李仙江流域石门坎电站库区拉网捕鱼,导致水库鱼类减少。对前期投诉办理情况公示不满意,当地敷衍了事,应该禁止拉拦河网捕鱼。 | 普洱市墨江县 | 生态 | 1.墨江渔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按照《墨江县李仙江流域电站库区大水面以鱼净水增殖项目合同书》,在石门坎库区实施大水面增殖开发项目 ,并由当地推选出的捕捞监督人员进行全程监督 。 2.公司自2019年至2023年底共投放150万尾鲤鱼、草鱼、青鱼、鲫鱼等鱼苗,不存在导致水库鱼类减少的情况。 3.墨江渔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在石门坎库区放置两处拦河网 ,采用的拦河网未在许可范围内;放置的拦河网因横跨整个江面,对往返于江中的群众船存在安全隐患。 | 部分属实 | 1.依法依规发展大水面增殖渔业,确保增殖放流的效果,实现以渔抑藻、以渔净水,修复水域生态环境,维护石门坎电站库区大水面增殖生物多样性。 2.加强对企业增殖、捕捞、无害化环节的监督管理,完善公司捕捞的地方监督机制,合理设定群众的休闲垂钓区域和企业的高效捕捞区域。 | 1.2024年6月2日,墨江县对石门坎库区钓棚棚主、外来垂钓者等人员开展问卷调查显示,墨江渔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每次捕鱼均有人监督,及时将死鱼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对电站库区垃圾及漂浮物进行打捞。 2.墨江渔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对库区拉拦河网捕鱼行为立行立改,拆除河面不符合管理规定的捕鱼设备 ,并按管理规定做好库区水面生态保护职责。 3.制定《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大水面渔业增殖开发管理办法 》,成立县大水面生态渔业发展专班,严格管理好墨江县电站库区的大水面增殖工作。督促企业加强捕鱼报备,提前告知库区人民群众,并接受库区人民群众的监督。 | 已办结 | 无 |
88 | X3YN2024 05300065 | 普洱市宁洱县百悦府小区附近化工厂产生的噪声 、废气等严重影响小区居民健康和生活 。 | 普洱市宁洱县 | 噪声、大气 | 按照《排污许可证》污染因子监测要求,对普洱超冠化工有限公司、普洱科茂林化工有限公司进行环境监测,监测结果均达到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但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一定的环境影响。
| 部分属实 | 1.建立健全对企业的监管机制,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 2.建立网格化管理制度,搭建沟通交流平台,积极回应群众诉求。 3.逐步优化企业生产环境,改进生产工艺,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 | 1.普洱超冠化工有限公司、普洱科茂林化工有限公司对部分污染 治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优化生产流程,累计投入资金约87万元 。 2.加大环境监测频次,每月在小区门口、单元楼公示监测结果。 3.加强对企业的监管,督促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 | 阶段性办结 | 无 |
89 | X3YN2024 05300055 | 普洱学院东南角“魔方集市”商演,普洱学院西南角大荒地美食城内酒吧和烧烤店、“普洱1735”项目等产生噪声扰民。普洱学院东侧菩提箐坝塘水库旁边大片湿地被填埋后建设停车场,河流和排洪渠道被切断,存在汛期排洪隐患。 | 普洱市思茅区 | 噪声、生态 | 1.普洱学院周边“魔方集市”商演活动期间存在噪声扰民情况,目前正在拆除舞台;大荒地美食城内酒吧、烧烤店产生一定社会生活和音响设备噪声 。“ 普洱1735”项目已整改,现施工时间为每日7:00-12:00、13:30-19:00。 2.普洱学院东侧实为斋公箐坝塘,周边约4亩土地存在填土情况,该区域为小组集体用地,不属于湿地范围,未建设停车场;填土区域和斋公箐坝脚区域未切断河流和排洪通道,来水通道及坝塘溢洪道完好;普洱学院宿舍楼建设过程中占用斋公箐坝塘排水通道,存在汛期排洪隐患。 | 部分属实 | 1.强化社会生活噪声治理。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提升监督管理效果,形成长效机制,依法有效解决烧烤店、酒吧夜间营业噪声扰民问题。 2.消除汛期排洪隐患。强化汛期坝塘安全运行管理,科学合理调度坝塘库容,确保周边生态环境不受影响、坝塘设施安全稳定运行;编制实施菩提箐小组和普洱学院周边排水通道提升改造方案,消除汛期安全隐患。 | 1.向商演主办方和美食城商户发放《噪声管理主体责任告知书》《制造社会生活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法律责任告知书 》,切实加强对噪声的控制和管理。 2.在菩提箐小组填土区域设置挡土设施 ,夯实填土基础,防止填土泥沙进入坝塘堵塞上游山箐来水通道 ;将菩提箐小组坝塘周边区域开发纳入村庄规划,合理合规进行开发利用。 3.加快制定斋公箐坝塘度汛计划,编制斋公箐坝塘及普洱学院周边排水通道提升改造方案,开展排水通道改造,确保安全度汛。 | 阶段性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