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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障

职能职责机构设置等相关信息


一、职能职责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实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规划和标准。

(二)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

(四)贯彻落实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五)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组织实施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

(六)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七)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管理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九)完成中共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委、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文书档案、信访、人事、机要、档案、信息、统计、政务公开、综合治理、接待等工作;承担局机关综合协调、政务运转、督促检查和服务保障工作;做好机关党建规范化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医疗保障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党代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复工作;承担扶贫挂钩联系点工作;牵头承担医疗保障扶贫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拟订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医疗保障信息的统计分析工作;汇总审核医疗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医疗保险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管理县级医疗保障局预算经费和上级拨付的业务费;负责对医疗保险基金的划拨;承担县级离休干部的医疗费筹集、支付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健全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负责“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相关工作。

(二)综合业务股。负责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实施生育保险、大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实施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三、负责人信息及工作分工

伟 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党组工作;领导局全面工作重点抓好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机关党建工作。

郭少武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基金监督、执法检查、医疗保障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执行、内部审计、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等工作。重点抓好支付方式改革和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分管综合业务股、医疗保险中心。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江晓蕊  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财务、保密、营商环境、宣传(含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等)、统一战线(民族宗教事务、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全面深化改革、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扩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含平安建设、依法治县信访等)、安全生产、档案、工青妇等工作。重点抓好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全民参保工作。分管办公室。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普文翠 医疗保险中心主任:协助局长工作,主持医疗保险中心工作,重点抓好医疗保障业务经办服务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等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办公地址:云南省普洱市宁洱县团结路5号

五、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08:00—11:30、14:30—17:30

六、联系电话:0879-3232686,邮政编码:665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