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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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00152/20220526-00001 |
公开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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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
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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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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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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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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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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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有关工作的通知》和上级有关部署要求,即日起,针对商品房销售和粘贴、发放涉及养老产品广告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商品房销售中以“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等诈骗问题隐患。对巡查发现的以“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二、整治违法在城区粘贴、发放养老产品宣传广告的行为。日常巡查发现和群众举报的违法粘贴、发放养老产品宣传广告的行为,将立即制止,责令清除,情节严重的立案查处。宣传广告中涉及的联系电话号码一律移交通讯运营部门清理整顿,视情节予以停机封号。对非法小广告所涉及的违法犯罪线索一律移交公安机关依法从严打击。
本通告发布前已粘贴、喷涂、悬挂的非法小广告,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自行清除并恢复原状,积极主动配合清理整治工作的,对行为人视情节减轻或免于处罚。对在整治工作中侮辱、殴打、阻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和扰乱通信运营商、媒体正常工作秩序的,将移交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予以严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现粘贴、发放、喷涂、悬挂非法广告行为的,请及时向我单位举报。举报电话:0879—3051685。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