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运输企业、车主:
根据《云南省交通运输厅2025年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督管理提升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现将车辆动态监控设备换装事宜告知如下:
一、换装范围:车籍地为普洱市的班线客车、包车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强制报废日期早于2026年12月31日前的相关营运车辆不必换装。
二、项目实施原则:一是换装过程中的设备及安装调试费用全部由省交发公司承担,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向经营主体收取任何费用及押金(不含服务费)。二是全省统筹集中换装。通讯运营商方面由中国电信、中国移动提供设备所需物联网卡。服务商方面由省交发公司筛选出满足条件的服务商作为设备换装服务商进行换装。
三、设备产权归属:旧设备归属原产权人,换装后由原产权人回收处置。集中免费换装的设备产权属性为国有,3年质保期内由省交发公司承担设备非人为损坏的维护维修费用。车辆经营主体承担设备保管责任,在车辆过户、停运、报废前应主动联系服务商退回设备。
四、车辆审验规范: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发放或审验《道路运输证》时,须核验设备合规性及平台接入状态(换装后未开机使用导致平台接入状态不正常的视为未换装),对未完成设备换装的“两客一危一重”车辆,将依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视为“未按照要求安装卫星定位装置”,不予发放或审验《道路运输证》。对已通过本年度审验但未换装设备车辆必须于2025年11月1日前完成设备更换,逾期纳入重点执法监管对象。
五、换装完成时限:所有换装车辆必须于2025年11月1日前完成换装。错过全省统一集中换装时段后,后期换装的车辆不能保证设备及安装调试费用免费。
请各运输企业、车主及时主动与有资质、有服务能力的服务商(联系方式附后)取得联系并进行换装,确保按时换装。
附件:普洱市服务商安装点及安装人员分布情况表(扫码查看)

宁洱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