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001/20231117-00001 公开目录:公开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2023-11-17 名称: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云南思茅产业园区、云南景谷产业园区、云南孟连边境经济合作区赋权事项目录(2023年版)的决定 发文字号:普政发〔2023〕8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赋予园区更大改革创新自主权,增强园区发展动力活力,推动园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云南省开发区和滇中新区赋权事项指导目录(2023年版)的决定》(云政发〔2023〕20号),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公布《云南思茅产业园区、云南景谷产业园区、云南孟连边境经济合作区赋权事项目录(2023年版)》(以下简称《赋权事项目录》),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坚持应赋尽赋,确保应领尽领
市直赋权部门要根据《赋权事项目录》,制定赋权措施,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事权,并与相关园区签订赋权委托协议,认真做好赋权移交相关工作,确保依法依规赋权到位。有关县(区)人民政府要统筹抓好《赋权事项目录》中涉及县(区)级事项的一体赋权,同时根据行政区域内园区管理发展迫切需要,同步研究制定《赋权事项目录》以外的县(区)级行政职权赋权事项目录,确保在县(区)级权限内给予园区最大限度的支持。各园区要主动认领赋权事项,科学制定承接方案,积极探索创新承接方式方法,可在园区设立“审批服务绿色通道”“帮代办综合窗口”,采取园区直接审批或者由园区牵头领办、市县(区)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办理等方式,认真做好赋权事项的承接,推动赋权工作顺利开展。
二、建立保障机制,加强指导服务
市直、县(区)赋权部门要加强对各园区赋权事项运行的指导服务,主动做好业务指导培训,在审批业务经费、专家资源共享、审批系统使用和权限端口配置、审批印章配置、审批联动等方面,为各园区提供支持和帮助,做到有效衔接。同时,要及时协调解决好赋权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帮助各园区做好赋权事项的承接、运行,确保赋权事项“赋得下”。各园区要加强园区工作力量,提高业务承接能力,严格规范审批行为,编制公布办事指南,优化服务流程,提升审批服务效能,不得擅自增加审批流程和申报条件,随意改变审批标准,确保赋权事项“接得住、做得好”,实现“园区事园区办”。
三、明确责任划分,强化监管责任
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进一步明确责任划分,全面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确保监管“不缺位、不越位”。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密切跟踪,切实加强对赋权事项实施情况的监管,不得“一放了之”、“放而不管”。各园区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不得“批而不管”,确保“管得住、管得好”。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政务服务局要做好赋权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评估和动态调整。市、县(区)赋权部门要按照职能职责分类推进赋权组织实施工作,做好业务指导培训和服务保障,并于2023年11月底前与各园区签订委托协议,并向社会公示。
附件:云南思茅产业园区、云南景谷产业园区、云南孟连
边境经济合作区赋权事项目录(2023年版)
2023年1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