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宁洱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划的合理性、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六条、《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7号)第十五条之规定,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烟草专卖局决定对《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征求意见稿)》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征求意见稿)》内容设置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时间
听证会拟定于2024年11月22日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听证地点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烟草专卖局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四、听证参加人员
根据行政许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员由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从事卷烟经营业务人员、欲从事卷烟经营业务人员、消费者和社会各界人士自愿报名以及邀请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代表的方式产生,具体如下:
(一)已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零售客户代表10名;
(二)欲从事卷烟经营业务人员代表5名;
(三)消费者代表5名;
(四)邀请参加的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代表5-10名;
(五)听证旁听人由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烟草专卖局从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或者邀请人员中确定。
第(一)项或者第(二)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烟草专卖局根据听证事项的相关内容所涉及的单位和个人邀请产生。
欢迎有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参加听证人员须为年满18周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凡报名参加听证会的请于2024年11月11日18时前向我局提出申请。
五、报名要求及方式
(一)报名要求
报名时须提供本人姓名、性别、职业、文化程度、工作单位、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真实信息。
(二)报名方式
1.报名采用信函、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统一使用《听证会报名表》(详见附件)。
2.信函报名请寄至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烟草专卖局(宁洱县凤阳开发区92号),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邮政编码:666199,详见附件)。
3.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的,报名者携带有效证件,于2024年11月11日前于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到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烟草窗口(地址:宁洱县团结路10号)、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督管理股(地址:宁洱县凤阳开发区92号)填写报名表。
4.网上报名请登录宁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 http://www.ne.gov.cn/),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后;用电子邮件发送至441908950@qq.com。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烟草专卖局将于听证会举行的7个工作前确定听证参会人员,并向社会公布听证会举行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
联系人:王俊宇
联系电话:0879-3200606。
特此公告
附件:《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报名表。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烟草专卖局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