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征求社会各界意见,集中民智,反映民意,公开透明地做好宁洱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工作,根据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烟草专卖局发布的《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按照法定程序,现将举行《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4年11月22日(星期五)上午9时30分
二、听证会地点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烟草专卖局二楼会议室(宁洱镇凤阳开发区92号)
三、听证会参会人员
(一)听证主持人:宁洱县烟草专卖局副局长资海峰;
(二)听证员:宁洱县烟草专卖局法规员张英、纪检监察股负责人祝文山、区域市场部负责人郭奕程;
(三)听证记录人:宁洱县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王俊宇;
(四)决策发言人:宁洱县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督管理股副股长赵海思、邱承仁;
(五)听证监察人:县司法局副局长黄俊;
(六)听证代表:
1.已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零售客户代表:何剑峰、李荣华、陈秀兵、杨燕琼、李丹丹、黄文松、刘波、朱晓、刘萍、张学明;
2.欲从事卷烟经营业务人员代表:吉俊芬、纪华、李忠阳、黄丽君、王君升;
3.消费者代表:钱双华、罗忠祥、孙涛、孔宪勇、梁洪鑫。
4.邀请代表:
县政府办工作人员马宏伟,
县人大代表、县人大农工委主任李国存,
县政协委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陈姗,
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教导员徐志,
宁洱镇市场监管所所长姜春梅;
(七)旁听人员:张景、许会林。
四、其他事项
(一)参加听证的单位和个人,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应遵守听证会纪律和相关要求。
(三)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提前了解、熟悉烟草行业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事先做好发言准备。
(四)旁听代表可在听证会开始前将书面意见交听证书记员或会后将相关材料交宁洱县烟草专卖局会务组。
(五)听证会意见情况将反馈听证会代表。
联系人:王俊宇
联系电话:0879-3200606。
特此公告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烟草专卖局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