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燃气专项规划管理工作,全面提升规划编制的科学性、民主性、严肃性以及权威性,切实保障国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建法〔2004〕10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宁洱县住建局经慎重研究,决定就《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城镇燃气专项规划 (2026-2035年)(草案)》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郑重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办机构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听证事项
针对《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城镇燃气专项规划 (2026-2035年)(草案)》的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涵盖但不限于县域范围内燃气气源规划、中心城区管道燃气输配系统规划、汽车加气站规划及液化石油气规划等核心要点,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与建议。
三、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初步定于2026年6月18日上午9时在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六楼会议室举行。具体的听证会议时间,将在2号公告中另行通知。
四、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1.听证代表名额为17人至21人,其范围包括在宁洱县内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具体有从事或者关注与燃气专项规划相关工作的社会普通公众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企业和技术部门代表等。
2.若申请报名人员数量不足,将由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听证事项所涉及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设定为5人以内,将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符合听证代表条件的人员,也可报名申请作为听证旁听人。
五、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市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均可向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4日(星期四)11时。 报名采用传真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报名统一使用《听证会报名表》(详见附件)。传真报名需填写好《听证会报名表》后传真至0879-3238661;网上报名需登录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后,用电子邮件发送至pejsj@163.com,报名人应当详细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六、听证会参会通知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于2026年6月8日(星期一)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在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听证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并需在听证会前认真准备发言提纲。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联系地址:宁洱县茶乡路2号
邮编:665199
联系人:罗思兵
联系电话:0879-3232338
电子邮箱:pejsj@163.com
特此公告
附件:《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城镇燃气专项规划(2026-2035年)(草案)》听证会报名表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5月29日
附件: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城镇燃气专项规划(2026-2035年)(草案)》听证会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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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 参会 主要 理由 | |
听证 机关 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