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开展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8〕102号)《云南省商务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和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商市〔2018〕51号)《普洱市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普政发〔2019〕47号)要求,为加快推进宁洱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工作,围绕推动农村电子商务深入发展,促进农村流通现代化,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打赢打好脱贫攻坚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新部署新要求,紧紧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为抓手,以农村产品上行为重点,以农村流通现代化为基础,以市场化、信息化带动农村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为目标,发挥农村电子商务连接市场、促进消费、带动就业、助推脱贫的重要作用,深入建设和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培育农村电子商务供应链,搭建农村电子商务运营平台,完善政策扶持机制,强化城乡各类资源整合力度,加强人才培训,扩大农村电子商务应用范围,培育壮大农村电子商务经营主体,促进产销快速对接,打牢农产品上行基础,带动贫困人口稳定脱贫,推动农村电子商务成为农业现代化的新动能、新引擎。
二、基本原则和目标
(一)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为主。完善政策、整合资源、优化服务、加强监管、强化示范引导,营造开放、包容、公平的政策环境。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企业的主体地位,提高农村电子商务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广泛调动各类社会资源参与电子商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宁洱农村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
把握精准,助力扶贫。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打赢打好脱贫攻坚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发挥农村电子商务助力脱贫攻坚作用,根据宁洱县实际情况,结合宁洱产业发展情况及脱贫规划,积极搭建宁洱同国内外市场的直通桥梁,加快培育带动贫困人口脱贫的市场主体,着力提升贫困村的电商服务水平,更好地助推脱贫攻坚。
强化服务,聚焦上行。强力推动宁洱乡村物流资源整合,建立高效、快捷、规范的县、乡、村物流配送体系,降低农村物流成本,着力解决困扰农村流通市场发展和农产品上行的瓶颈。加强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农产品、乡村旅游及服务的电商化、品牌化、标准化,提高农产品商品化率和电商交易率,促进传统农业产业发展方式的有效转变,推动宁洱农村“三产”融合发展。
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推进宁洱农村电子商务与扶贫开发、乡村振兴有机结合。鼓励各乡镇从资源禀赋、产业特色、发展水平等条件出发,充分挖掘产业、人文、生态等资源潜力,因地制宜发展农副、旅游、餐饮、民俗等多元化电商供应链,培育区域公共品牌,提升推广商业价值,释放电子商务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放大、叠加作用。
规范发展,注重绩效。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强化主体责任,注重绩效管理,加大对助推脱贫攻坚、产销对接成绩突出的示范乡镇、村的奖励和宣传力度,鼓励各乡镇、村实实在在拿出管用措施,突出精准,不片面追求帮扶数量,最大限度发挥资金效益,发挥政策实效,切实增强农村群众的获得感。
(二)发展目标
到2019年末,建成功能比较完善的县、乡、村三级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及三级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加快完善交通和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电商扶贫利益联结机制,农村电子商务在推动农产品上行、带动贫困户就业增收、便民服务等方面取得有效进展。实现行政村电商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贫困村电商服务覆盖率达到50%以上,农村网络销售额、农产品网络销售额增长率同比高于全国、全省农村平均水平。全县有效开展电商培训3000人次以上。
三、实施范围
2018年纳入实施宁洱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有宁洱镇、磨黑镇、同心镇、德化镇、勐先镇、梅子镇、普义乡、黎明乡、德安乡,共计9个乡镇。其中,磨黑镇打造为市级电子商务示范乡镇。
四、推进方式
宁洱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采取在市级统筹的基础上,全县整体推进的方式进行。县人民政府作为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工作的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能职责通力协作,应做到“六个统筹”和“三个结合”,抓好示范项目日常监督、检查和指导,做好服务。
“六个统筹”即:
(一)统筹推进。统筹考虑已有2015—2017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试点,电子商务兴边富民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加快实施对现有项目的统一管理和统一运营,做到有效整合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二)统筹产品。对全县的产品进行深入挖掘和认真梳理分析,找准比较优势,突出特色,围绕普洱茶、咖啡、石斛、核桃、坚果、优质水果等部分优势农特产品,建立特色产品数据库。统筹开展产品标准、品控、检测检验、质量溯源等工作,统筹开展产品营销、产销对接等活动,形成规模效应。
(三)统筹物流。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建立物流管理系统对物流进行信息化管理。合理规划好县域内电商物流快递布局,规划设计好电商物流节点和线路。在产销重点乡镇建设物流分仓和配套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县级物流仓储分拨中心功能,加强与快递物流企业的深度合作,将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进行有机结合,以最大限度降低物流成本为目的,以乡村物流整合平台为基础,以聚合乡村物流流量为突破,强力整合乡村物流配送资源,实行共同配送、协同配送,打通农产品上行、工业品下行“最后一公里”。
(四)统筹品牌。围绕全县各乡镇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充分挖掘生态、人文、历史和特色价值,讲好品牌故事,推进宁洱县公共品牌建设工作,整合优势产品、品牌资源,鼓励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培育、孵化名优企业品牌,重点打造宁洱知名网销公共品牌。
(五)统筹服务。加强宁洱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与乡镇、村级站点的衔接,形成县、乡、村公共服务一张网。发挥宁洱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枢纽作用,在全力推动农产品上行的同时,加快整合工业品、物流配送服务、农村金融保险服务、电信增值服务、乡村通邮服务、代扣代缴等公共服务资源,丰富乡村服务站点综合服务功能,增加乡村服务站点的自我造血和运营能力。
(六)统筹资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由县级统筹使用和调配,形成资金规模优势,发挥资金带动效应。切实改变过去平均分配、分散使用、简单拨付至乡镇的做法,采取按照项目安排、工作任务和资金需求合理安排分配项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初步概算,中央专项资金用于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176万元,占比11.73%;用于农村电商供应链体系建设及农村物流整合896万元,占比59.73%;用于农村电商培训130万元,占比8.67%;用于宣传推介、示范典型打造及其他项目35.5万元,占比2.37%。其中,市级统筹资金262.5万元,占比17.5%。
“三个结合”即:
一是与电商精准扶贫结合。建立农村电商发展与贫困村、贫困人口减贫增收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个体电商创业,拉动贫困户产品销售,树典型,立标杆。鼓励按照“贫困户+合作社+加工企业+电商营销渠道”的模式,实现贫困村农产品生产规模化、加工标准化、网销品牌化。
二是与全省电商试点县工作结合。充分借鉴全省电商试点县取得的经验做法,结合宁洱县实际,作为2018年宁洱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的标准要求。
三是与“云品荟”结合。按照“云品荟”电子商务直供平台直供模式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产品和企业进公共仓、进平台、进实体店。
五、主要任务
(一)建设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
1.建设完善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建设内容:一是完善宁洱县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功能,政府选址配套的河畔家园A3、A4幢房屋用于打造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电商产业园。建设线上线下融合的公共服务体系,提供特色产品展示、营销渠道建设、业务咨询、创业孵化、品牌培育、电商培训和其他衍生增值服务等,吸引电商平台、企业或创业群体以不同形式入驻形成产业集聚,提供部分免费基础服务和交流平台。二是宁洱县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运行。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交由具备运营经验及条件的企业运营管理,服务商负责根据实际需求提出中心具体改造完善方案,合理设置服务功能,建设完善乡、村公共服务体系,做好资源整合和统筹以及乡村物流整合,推进农产品供应链建设,积极挖掘和培育电商主体,有效构接营销渠道,培育和管理县域公共品牌,加强电商氛围营造与宣传等。
2.建设完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
各乡镇农村电子商务站点建设应围绕电商宣传培训、网上代购代销、便民综合服务、创业服务、生产服务、信息服务等主要方面进行。各服务站点应设有服务区、展示区,配置包括电脑和相应的办公设备设施。应统一规范普洱电商LOGO、“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XX乡镇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 和“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点”名称。一个乡镇和行政村只建设一个电商公共服务站点,已有企业服务站点的可以考虑合并建设。
建设内容:一是整合电子商务兴边富民三年行动计划等建设项目,对全县9个乡镇电商服务站进行改造提升,完善乡镇电商服务站公共服务职能。服务站功能完善应重点考虑充分整合现有供销社网点、邮政快递物流网点、农村商贸中心、“万村千乡”农家店等各类公共资源。二是全县行政村电子商务服务点建设覆盖率达到60%以上,贫困村电子商务服务点建设覆盖率达到50%以上。全县计划建设53个村级站点,重点支持在贫困村建设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立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电商扶贫的精准档案和台账。村级服务点要位于村民日常活动集中区,且网络已覆盖,可以选择建于村委会、农村商店、村民小组活动室等。
(二)建设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
建设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是电子商务进农村、产业扶贫、农产品上行和工业品下乡的最关键环节。优化资源配置,科学设置流通环节,建立快捷高效、成本适中的农村物流配送体系,是综合示范整体推进的工作重点和突破口。通过加强政府引导,强力整合现有物流资源和乡村闲散运输资源,充分发挥邮政、供销、物流、快递等行业和企业的各自优势,明确分工,分区域、分环节加强合作。其中同一条物流线路,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物流企业不超过1家。
建设内容:一是建设1个县级物流仓储分拨中心。作为区域物流集散的主要枢纽,具有临时仓储、集中分拣、分类分拨等功能。中心以企业运营管理形式运行,选择具备运营经验、有条件的物流企业为承建企业,牵头整合县域物流资源,建设面向农村的综合物流信息平台。必须具备高度的兼容性和开放性,对内以乡镇电商物流配送站为支点,统一集合乡村物流流量,对外强化与大型快递物流企业合作,统筹分拨和配送县、乡、村的物流快件,提高配送效率、大幅降低物流配送成本。二是建立农村物流管理信息系统。充分利用并维护好市级统筹建设的乡村物流整合平台系统,做好必要的业务培训。三是建设乡镇、村级物流配送站点。将乡村物流配送业务、人员与电商服务站点进行融合,不再重复建设。以承建企业的物流配送渠道为主干,以“乡村物流整合系统”为平台,强力推动乡村物流资源尤其是闲散运输资源的整合,提升和完善快递包裹的仓储分拨、快速配送等功能,促使物流成本下降40%以上,打通乡镇到村级“最后一公里”的物流“瓶颈”。
(三)建设县级产品质量安全溯源体系
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平台系统建设由市级统筹推进,我县重点做好宣传和推广应用工作,并在系统建成移交后承担运营管理职能,建立县级网销农产品二维码数据库,按照农产品种类,督促生产企业在所加工和销售的农产品上粘贴溯源追踪二维码。结合实际推广当地特色农产品溯源,建设农产品品质管理体系,引导企业开展农产品质量认证,实现农产品“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来源可追溯、流向可跟踪、责任可追究、产品可召回、质量有保障”,提高我县农产品“追溯、监管、营销”公共服务水平。
(四)建设县级电子商务数据收集体系
县级电子商务数据收集平台系统建设由市级统筹推进,我县重点做好宣传和推广应用工作,并在系统平台建成移交后承担运营管理职能,负责指导、督促各乡镇、村服务站点、电商企业和物流快递企业准确、及时录入电子商务交易数据和交易信息。
(五)集中打造宁洱县公共品牌
1.重点围绕宁洱具有比较优势的优质农特产品资源,分别打造1个以上公共品牌。
2.着力做好“一县一品”、“一乡一品”、“一村一品”或“多村一品”的产品品牌建设,开发打造适销对路的网货。
3.结合宁洱产业优势,支持农特产品、民俗文化产品及有关企业,开展产品开发、品牌策划、营销推广,或引入第三方专业团队,培育宁洱农产品品牌。
4.在现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中遴选有发展潜力的品牌进行重点培育,通过品牌策划、工艺提升、包装设计、营销推广等手段,以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方式将产品推广销售到国内外市场,以推动传统企业和特色产业转型升级。
5.有效整合各行业、各部门的公共资源,支持优质农特产品进行绿色、有机、无公害的“三品认证”。
(六)培育和壮大宁洱电商经营主体
积极引导和大力支持全县辖区内传统生产、商贸、旅游、酒店餐饮企业以及中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者转型发展电子商务,推广和深化电子商务在各个领域的应用。
1.鼓励和支持生产企业通过第三方平台开展网络直销、网上订货等业务,拓展销售渠道,积极培育发展面向生产企业的电子商务外包服务,指导规模化生产企业发展电子商务供应链,提高供应链和电子商务的协同水平,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发展。
2.鼓励和支持传统商贸企业利用品牌信誉、采购分销和运营管理等优势,自建或借助第三方平台建设网上商城,大力发展“线上线下”(O2O)网络零售业务,鼓励大中型批发市场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上销售。
3.鼓励和支持旅游、酒店餐饮企业开展网上订购门票、网上订房、订餐等业务,为外地游客到当地旅游提供优质便捷服务。
4.鼓励和支持中小微型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应用第三方电商平台开展在线生产经营活动,提高中小微型企业和个人网店应用电子商务水平。
5.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农村致富带头人、返乡农民工、个体经营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残疾青年和农村党员等有愿望的青年通过开设网店、学做微商、承接农产品供应链末端业务等方式创业,以电商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6.培育一批成长性及发展前景较好的电商示范企业,充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每年纳入集中孵化的企业和创业者不少于10户。
(七)加快构建农产品营销体系
1.积极对接和引进电商平台,加大产品品牌宣传推广,引导种养殖大户、专业合作社、生产企业、商贸流通企业、电商企业等利用第三方电商平台和自建平台开设扶贫馆、特色馆、旗舰店、专营店、原产地产品店、网店、微店等网上商城和网上商店,多形式开辟销售渠道。
2.发展区域电商平台,促进区域内流通和消费的活跃性,发挥市场对农产品生产的引导作用,带动农特产业发展,培育宁洱特色农产品品牌。
3.推动同城化订单配送,积极探索和开展网上众筹预售、网络直播等新型营销技术,加强优质农特产品品牌培育。
4.加强农超对接、农商对接和在线电商平台对接,参与淘宝(天猫优品)、京东商场、苏宁易购等大型电商平台“双十一”“双十二”等在线营销活动,充分利用电视、新媒体等加大宣传营销。积极参加省内外重要商贸会展,探索筹办电商创业创新大赛、普洱茶、普洱咖啡网销和客户线上体验大赛等活动,扩大宁洱品牌知名度。
5.充分利用上海市对口帮扶宁洱的契机和市、县加大招商引资活动的力度以及宁洱籍人员在省内外创业集聚的各类资源,争取推动在昆明市及部分发达地区合作建设宁洱高原特色农产品体验店,加大对优质农产品的营销推广,促进优质农产品走出宁洱。
6.参照2017年市级初级农产品进城试点项目,组织实施宁洱县初级农产品进城项目,建设城区初级农产品电商配送网点,统一整合宁洱县域内暂难以在和不适宜在电商平台上推广销售的各类初级农特产品,与全市初级农产品进城网络和渠道进行无缝对接,形成全市范围内网格化营销体系,搭建初级农产品进城的绿色快捷通道。
(八)构建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体系
1.在国内知名电商销售平台开设宁洱扶贫专业频道和特色馆,引导村淘(天猫优品)、天猫、京东、苏宁、邮乐购、彩云优品和跨境电商平台等电商平台入驻宁洱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2.积极对接国内有实力的电商平台将宁洱县乡村(上、下行)渠道建设与乡村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点建设进行融合,共享资源,共同发展,实现高原特色农产品通过各类电商平台走出宁洱。
3.规范、整合宁洱现有的电商平台,加大对宁洱高原特色农产品的推广和营销。
4.建立完善县级电子商务协会,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引导电商行业自律,积极参与宁洱公共品牌培育推介、产品溯源建设等工作,推进宁洱电商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九)构建电商精准扶贫新机制
积极开展宁洱电商扶贫调研工作,大胆探索宁洱电商精准扶贫新机制、新模式,优先在偏远少数民族贫困乡镇、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安排先行先试,探索一条电商精准扶贫跨越式发展的新路子,助力全县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打造电商精准扶贫示范试点。力争电商扶贫示范企业(网商)培育数量达到5户以上,建档立卡电商扶贫示范户培育数量达到20户以上。优先安排具备条件的贫困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点建设,引导、动员有志于扶贫事业的电商企业,搭建我县贫困地区产品销售网络平台和电商服务平台,以精准扶贫为目标,整合现有资源,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制定电商培训计划,开展电商应用和实操培训,指导其应用第三方电商平台开设网店、微店。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免费培训、贷款贴息、小额信贷、信息服务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全方位、多角度帮助其在电商领域创业就业。充分利用电商平台推广销售特色农产品,增加建档立卡贫困户经济收入。鼓励电商龙头企业提供适当岗位优先安排建档立卡贫困青年实现就业,为他们提供便利的创业和就业条件,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与其他群众一道脱贫致富奔小康。
(十)抓好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训
制定宁洱县电子商务人才培训方案,整合培训资源,构建以组织部、县委党校、人社、工信、教育、扶贫、农业、供销、妇联、团委等有关部门为依托,第三方培训机构及电商服务企业为主体的电商人才培训体系。宁洱县电子商务培训人数在3000人次以上。培训必须有针对性(针对不同对象设置不同培训内容)、分层次(针对不同对象采取不同培训方式)、接地气(普及培训和专业培训侧重点不同)、重实效(注重实操培训和孵化培训)。
六、服务商的选择
(一)第三方运营服务商的选择
1.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可根据实际选择整体打包、分包方式,按照政府采购要求,本着“公平、规范、择优”的原则选择承办企业,但必须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并通过国家验收。
2.示范项目中农村物流体系建设项目建议采取分包方式择优选择第三方运营服务商。第三方运营服务商的选择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实施项目所需场地;(2)必要的基础设施和仓储、分拣、分拨设施设备;(3)基本满足需要的物流配送及运输车辆;(4)涵盖县、乡、村的物流配送服务网络;(5)比较完备的经营管理机制和管理制度。
(二)招标要求
对电商公共服务第三方运营服务商的招标,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定、流程开展招标工作,设置考评细则。
(三)第三方运营服务商选择的相关要求
一是所选择的第三方运营服务商,必须在当地注册独立法人企业,并与本地企业、团队合作组建运营团队,签订正式合作协议,做到服务团队本地化。凡中标后未在当地注册独立法人并组建合作运营团队的企业,将取消中标资格,重新选择其他服务商进行招标。二是服务商选择过程中,应设立征求意见窗口和纪检监察、举报窗口,接受全社会监督,确保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在“阳光”下运行。
七、加强专项资金管理
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根据《云南省商务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和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商市〔2018〕51号)《普洱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普财外〔2019〕14号),制定出台《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并报市项目建设推进办公室备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必须独立核算,加强专项资金支付管理,并接受绩效评价和资金审计。严格专项资金用途管理,中央财政资金不得用于网络交易平台、楼堂馆所建设、工作经费及购买流量支出。要严格把握中央资金的使用方向和使用比例,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农村电商供应链体系建设比例不得低于50%,支持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比例原则上不得高于15%。
支持内容主要包括:(一)农村电商供应链体系建设。1.补齐流通设施短板;2.加强品牌建设;3.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4.建立农村电商营销服务体系。(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与运营。1.支持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改造;2.支持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改造。(三)农村物流体系建设。1.建设县、乡、村农村电商仓储分拨体系;2.建设农村物流信息管理系统;3.整合农村物流配送资源。(四)农村电子商务培训。针对不同群体需求有针对性、分阶段、分层次开展培训。
八、时间安排
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时间为2018年12月至2019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 项目启动阶段(2018年12月)
1.对全县经济发展状况、特色产业、电商基础和物流现状进行全面摸底。
2.制定《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完善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制度,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上报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和市扶贫办审核批准后正式组织实施。
3.健全组织机构,召开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专题会议和启动动员大会。
(二)重点实施阶段(2019年1月—6月)
1.确定实施企业,改造完善宁洱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及乡镇服务站的综合服务功能,启动建设村级电商服务点。
2.确定实施企业,完成宁洱县电子商务物流仓储分拨中心选址工作,启动建设宁洱县电子商务物流仓储分拨中心及乡镇、村级物流中转站点。
3.确定实施企业和合作机构,启动建设全县电子商务数据中心、农产品质量溯源平台、初级农产品进城体系、实训和孵化创客等项目。
4.确定实施企业和合作机构,按照计划开展电商人才培训工作和农村特色产品品牌培育、产品研发等工作。
5.开展半年工作自评,总结成效,分析问题,研究执行下步工作计划。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9年7月—10月)
1.全面完成宁洱电商服务、物流配送、培训孵化、质量溯源、品牌培育、产品供应、市场营销的体系平台和配套设施建设,确保各体系、各系统实现正常运行并取得一定实效。
2.认真对照宁洱县综合示范实施方案和国家、省、市级绩效目标要求,围绕各系统建成运行后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改进。
(四)总结自评阶段(2019年11月—12月)
组成专家组对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和绩效预评价。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运营状况、指标完成情况等进行全面的梳理和总结,查缺补漏,形成宁洱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工作完整的经验模式,迎接省级部门组织的第三方绩效评价。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推动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顺利进行,加快电子商务可持续发展,强力助推精准扶贫,成立以县长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分管财政、工信、扶贫的领导任副组长,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单位为成员的宁洱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建设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示范项目建设推进办公室,由分管工信的副县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政府办、工信局、财政局、扶贫办主要领导任办公室副主任。
示范项目建设推进办公室配备专业人员,具体负责办公室的日常业务工作。同时,明确县工信局、财政局、扶贫办、农业农村局、茶特发展中心、交运局、市场监管局、供销社、邮政管理局等部门各1名业务股室负责人作为兼职人员,具体承担涉及各行业职能职责范围事项的协调配合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和责任人,要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制度,协调解决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建设有序决策,日常工作高效推进。
(二)明确工作责任。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各自承担的职能职责,制定实施细则,建立完善科学顺畅的协调联动机制、资金和项目管理机制,保障项目的顺利推进。
(三)强化政策支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扶持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发展的各项政策,研究制定促进全县电子商务发展的扶持政策,落实政策扶持资金,采取以奖代补、专项补助等形式,加大对示范企业及项目的扶持。县财政要加大资金统筹使用力度,优先保障项目工作经费,支持全县电子商务发展。
(四)加强资源整合。各成员单位要以综合示范项目的推进为契机,按照各自的职能职责,明确政策措施,积极主动介入,围绕县域农产品供应链、农村物流、电商培训、便民服务、产品质量安全等主要方面,进一步加强资源整合力度,避免重复建设、重复投资,形成合力,全面推动宁洱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
(五)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和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广覆盖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政策宣传,广泛调动各级各部门、工业企业、商贸企业、种养殖大户、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参与宁洱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企业投资电子商务、应用电子商务的信心和决心;发挥行业协会等民间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举办形式多样的研讨会、座谈会、电商沙龙、电商讲座等活动,营造政府、企业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良好氛围。
(六)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建设电子商务标准体系,加强对网上涉及行政许可的商品和服务监督,引导电子商务规范有序发展,市场监管、工信、农业等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和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督促引导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自觉参与到诚信体系建设中来。推进电商网络销售诚信体系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
(七)加大考核督查。建立考核机制,以工作实绩为主进行量化考核。制定宁洱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考核办法,合理设置考核指标和分值,明确工作任务,严格考核。对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在示范工作中成绩突出,取得示范成功经验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对没有按时完成建设任务、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的单位,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县示范项目建设推进办公室将会同县纪检监察、督查、审计等有关部门定期对示范工作开展情况和资金使用等绩效目标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委托第三方进行绩效预评价。
(八)做好政务公开及信息报送。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置综合示范专栏,全面、及时、准确、集中公开实施方案、项目内容、资金安排、决策过程的信息。县工信局和承办单位要完成与商务部农村电子商务信息系统的有效对接,按时按要求完成信息报送。凡接受财政补贴的项目必须按要求提供交易和活动信息,同时依法保护项目承办单位信息安全,未提供完整信息的项目不得验收。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成员单位要按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信息,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进度实行每月一报,直至迎接上级绩效评价结束为止。
(九)做好总结推广。认真总结示范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加强与媒体合作,通过整体策划、专题活动、定期宣传等方式,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的运营模式,树立一批农村电子商务先进典型。及时汇总、归纳和上报农村青年创业创新、农产品网销、农村物流解决方案、电商精准扶贫、企业运营模式等典型案例,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促进相互借鉴和交流合作,打造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工作的宁洱模式。
(十)专家全程指导。本着“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的原则,聘请国家级电子商务专家、绩效考核评审专家等高端人才,为我县电商发展提供全程的咨询顾问与专业技术指导,进一步确保项目的平稳顺利推进,完成预期目标,达到预期效果。
总体目标 |
通过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进一步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和物流体系,大力培育市场主体,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在农村的推广和应用,打牢农村产品“上行”基础,构建农村现代市场体系,助推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推动农村电子商务成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 示范县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数量 |
1个 |
指标2: 示范县县级农村物流配送中心建设数量 |
1个 |
指标3:示范县电商扶贫示范企业(网商)培育 |
5户以上 |
指标4:示范县建档立卡电商扶贫示范户培育 |
20户以上 |
指标5:示范县电商培训人数 |
3000人次以上 |
质量指标 |
指标1:示范县行政村电商服务站点覆盖率 |
60%以上 |
指标2:示范县贫困村电商服务站点覆盖率 |
50%以上 |
效益 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指标1:示范县县域农村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 |
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
指标2:示范县县域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 |
社会效益指标 |
指标1:带动农村青年、返乡大学生、返乡农民工、农村妇女创业和就业 |
是 |
指标2:农村电商服务进入建档立卡贫困村,服务贫困户 |
是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指标1:对各示范县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和举报次数 |
10次以内 |
指标2:培训对象满意度 |
90%以上 |
宁洱县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目标表
宁洱县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资金分配表
项目名称 |
项目 |
细分项目 |
建设内容 |
中央资金分配(单位:万元) |
宁洱 县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
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
1.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1个 |
农产品特色品牌建设及推广,农特产品线上线下店建设及营销活动,农产品质量标准可追溯体系县级信息数据系统运营及维护,市场主体培育和电子商务营销体系建设。 |
105 |
2.乡镇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9个 |
18 |
3.行政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点53个 |
53 |
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建设 |
1.县级农村物流配送中心建设1个 |
根据实际情况建设一个1000平方米以上的集临时仓储、中转、分拨、保鲜、冷藏为主的县级物流仓储分拨中心。 |
200 |
2.乡镇农村物流配送中转站整合9个 |
与乡镇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合并建设。 |
18 |
3.行政村农村物流配送中转点建设53个 |
与行政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点合并建设。 |
53 |
供应链体系建设 |
1.县级公共品牌培育 |
农产品特色品牌建设及推广,农特产品线上线下店建设及营销活动,农产品质量标准可追溯体系运营及维护,市场主体培育和电子商务营销体系建设。 |
625 |
2.农产品“三品一标”认定 |
3.电商数据平台体系维护管理 |
4.农产品溯源平台体系维护管理 |
5.农产品营销推广 |
6.其他农产品上行项目 |
电商培训 |
电子商务培训3000人次以上 |
针对不同群体需求有针对性、分阶段、分层次开展培训。 |
130 |
电商宣传及其他 |
电子商务宣传及其他 |
以网络推介本地品牌形象和专类优势产品品牌为主。 |
35.5 |
合计 |
|
|
1237.5 |
抄送: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
县工商联,县供销合作联社。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