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开展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8〕102号)和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关于做好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及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商市〔2018〕51号)及《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发〔2019〕34号)要求,为扎实推进宁洱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罗东保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吴红梅 县委副书记、县委党校校长
周会国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孙颖洁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叶海勇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成 员:杨正德 县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罗 华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杨忠霖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局长
李 雄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李一锐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新闻出版(版权)局局长、县广播电视局局长、县政府新闻办主任
董敬瑜 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局长
张云华 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孔 杨 县司法局局长
黎子伟 县财政局局长
陈 勇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杨金波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许 伟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金强 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局长
孙敏伟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张建荣 县审计局局长
罗 斌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 了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张兆恒 县统计局局长
杨继华 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李 坚 县税务局局长
彭兆荣 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
白云芝 县茶叶和特色生物产业发展中心主任
张宇航 团县委书记
王彩萍 县工商业联合会主席
李国存 县残疾人联合会主席
罗 洁 县妇女联合会副主席
陆荣逵 镇党委副书记、宁洱镇人民政府镇长
夏应彬 镇党委副书记、磨黑镇人民政府镇长
杨金山 镇党委副书记、勐先镇人民政府镇长
陈 戬 镇党委副书记、德化镇人民政府镇长
孔召宏 镇党委副书记、同心镇人民政府镇长
吴永德 镇党委副书记、梅子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庆晓 乡党委副书记、普义乡人民政府乡长
陈韦龙 乡党委副书记、德安乡人民政府乡长
魏大嵩 乡党委副书记、黎明乡人民政府乡长
刀江勇 中国人民银行宁洱县支行行长
周恒鑫 中国邮政集团宁洱分公司副总经理
魏 爽 中国移动宁洱分公司总经理
马 俊 中国电信宁洱分公司总经理
周 维 中国联通宁洱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办公室主任由孙颖洁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董敬瑜同志担任,成员从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抽调。启用“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请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研究部署和统筹推进全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各项工作;审议决定全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研究部署年度全县电子商务产业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全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协调落实全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工作;协调组织制定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相关配套政策和文件;牵头推进全县各行业电子商务应用;建立信息沟通机制,收集、整理、发布各地、各有关部门有关电子商务产业的工作信息;负责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日常事物及其他工作。
(三)成员单位职责
县委组织部:负责指导基层组织+电商扶贫工作;加大对电商的政策扶持力度,组织党员致富带头人积极参与电商经营转型,促进农村产业发展。
县委宣传部:负责电子商务领域涉及新闻出版、版权、网络文化等相关内容的市场监管;推进新闻出版、网络文化领域的电子商务应用;牵头做好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宣传工作。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支持电子商务进农村重大项目建设;负责电子商务进农村商品和服务交易的价格行为监管;负责农村电子商务物流体系建设项目的审批。
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负责规划和制定农村电商工作目标、措施,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开展电子商务行业统计、监测和分析;负责指导县级电商服务中心工作,提升电商公共服务能力;协助相关部门整合交通、邮政、供销、仓储、商业网点等物流快递资源,推动农村快递物流综合服务能力的提升;牵头组织开展全县电子商务招商引资工作;会同县财政局、县扶贫办督促指导全县农村电商工作落实情况,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公安局:负责电子商务信息系统的安全监管和等级保护工作,打击电子商务领域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县司法局:负责电子商务领域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
县财政局:配合拟定支持农村电商发展的扶持政策,统筹安排财政资金支持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负责中央财政资金拨付工作,开展中央资金安全使用指导和督查工作;协调完善电子商务发展金融政策;协调电子商务领域投融资体系建设,协助推进产权交易、金融服务等领域的电子商务应用。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县乡村三级人员电子商务知识的普及培训,扩大农村人员的就业途径。负责加强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急需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与交流;负责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和发证工作;引进电子商务领军人才和团队;推动人力资源市场的电子商务应用。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研究落实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土地政策,保障重点项目用地。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推进房产交易的电子商务应用;负责规划审查,研究落实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规划管理的政策措施。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推进交通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促进物流资源和电子商务的有效对接。
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负责做好全县农业龙头企业、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电子商务的规范指导、推广培训和扶持培育工作;培育扶持农特产品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和示范网商;组织推动全县农产品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加工,做好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加工场所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积极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三品一标”等认证工作。
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推进旅游服务领域的电子商务应用。
县审计局:负责对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资金进行审计指导。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研究落实电子商务企业注册登记等管理措施;负责网络商品交易和服务的市场监管,查处网络商品交易和服务的各类不正当竞争、商标侵权、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负责网络广告市场培育发展和监管;保护消费者网络消费的合法权益;负责配合推进电子商务领域标准体系建设;推广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编码在电子商务领域的应用;做好网络商品生产、销售环节的质量监管;负责电子商务领域涉及药品交易的市场监管。
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林业企业的电子商务产业推进工作。
县统计局:负责建立电子商务行业统计指标体系,指导电子商务行业统计工作。
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整合扶贫资金,促进农村电商的发展;指导电商扶贫工作和参与项目督查;将电子商务纳入精准扶贫开发体系,落实电商扶贫各项扶助及奖励措施,提高电商扶贫绩效,推进电商扶贫工程建设。
县税务局:负责落实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和征管方式;研究跨境电子商务税收政策;完善和创新电子商务发展的征管方式。
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负责协调推进农产品流通和农产品电子商务建设。
共青团宁洱县委员会、县妇女联合会、县工商业联合会、县残联:负责组织、指导青年网商、残障人士、妇女等开展电商创业;负责组织、指导非公有制企业电商销售模式的转型升级;组织开展电子商务知识培训、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等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乡(镇)“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的组织实施。
中国人民银行宁洱县支行:负责牵头研究电子商务支付体系建设;落实电子商务产业的信贷政策,引导商业银行加大对电子商务信贷投放力度。
中国邮政集团宁洱分公司:负责推进快递服务业与电子商务协同发展;负责电子商务邮务、速递物流业务,提供信函、包裹、特快专递、邮政金融、报刊发行、集邮、信息及代理等服务。
中国移动宁洱分公司、中国电信宁洱分公司、中国联通宁洱公司:负责推进通信基础设施建设。
三、有关要求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业务联系人,并填报附件2,于2019年11月5日前上报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电商办,联系人及电话:白绍美18387708996;电子邮箱:nexdzshwzx@163.com;传真:0879-3232600。
(二)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分工,切实加快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相关工作,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助推脱贫攻坚的重要作用,定期向领导小组报送有关工作推动落实情况。
附件:1.宁洱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
2.宁洱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电商工作分管领导和联系人名单
中共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31日
附件1
宁洱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
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
为全面加强宁洱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组织管理和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快推进宁洱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工作,围绕推动农村电子商务深入发展,促进农村流通现代化,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组织机构
成立以县长为第一召集人,分管副县长为召集人的宁洱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由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成员组成
联席会议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统计局、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共青团宁洱县委、县妇女联合会、县残疾人联合会、县税务局、中国邮政宁洱分公司、中国联通宁洱公司、中国移动宁洱公司、中国电信宁洱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电子商务进农村建设运营主体等单位组成。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的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联络员,联络员名单及联系电话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三、主要职责
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研究部署和推进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的各项工作;审议决定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会议组织和联席会日常工作等。
四、工作制度
联席会议由召集人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提出会议内容及议程,确定参会成员单位;重大会议需经联席会议讨论,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召集人签批后下发;临时需要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由召集人召开有关成员单位的碰头研究处理;会议做出的决定或提出的意见,有关部门要按照分工认真贯彻落实,联席会议办公做好督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