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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搬迁安置办公室2024年度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公布《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搬迁安置办公室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宁洱县搬迁安置办公室深入贯彻落实2024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提高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

县搬迁安置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及数量为:部门预算公开1条、部门决算1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

(二)依申请公开

本年度县搬迁办无依申请公开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不断完善县搬迁安置办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机制,对本单位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审查。二是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发布信息的涉密性、准确性、时效性进行严格把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县搬迁安置办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时,严格保护个人隐私,2024年县搬迁安置办未发生涉密事件;二是做好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诉求解决工作,2024年县搬迁安置办未接到诉求案件。

(五)监督保障

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县搬迁安置办制定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信息公开的原则、范围、方式、程序和监督机制等,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并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4年,县搬迁安置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工作要求和公众日益增长的信息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足。部分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缺乏主动公开的意识二是信息更新不及时。网站的信息内容更新不够及时,导致公众无法及时获取最新信息三是信息量和质量有待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未能完全满足公众需求,信息量有待增加,解读深度不够。

(二)改进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精神,重点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创新思路,强化措施,切实提高公开质量。一是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有效推进。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加强学习,提高政务公开业务水平。加大政务信息公开范围、把握实效性、提升政务信息公开质量,持续做好政务公开数据统计等基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三是加强信息更新和维护。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的及时更新和维护。定期对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和分类,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四是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提高信息的质量,特别是加强政策解读和图文、视频等媒体形式的运用。通过多种渠道和平台发布政府信息,提高信息的覆盖面和传播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机关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搬迁安置办公室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