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搬迁安置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索引号: | 100132/20241128-00001 | 公开目录: | 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4-11-28 |
| 主题词: | 发布机构: | 宁洱县搬迁安置办公室 | 发文字号: |
监督索引号53082101032501000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搬迁安置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搬迁安置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移民政策、法律法规。
2.协调处理移民安置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县委、县人民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3.协调项目法人与地方政府的移民安置关系;处理移民群众来信来访,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社会稳定工作。
4.配合项目法人及规划设计单位编制完成本行政区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报告,并对规划设计变更进行管理。
5.按照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设计,管理好移民资金,监督、检查各乡镇对移民资金的使用情况;负责编报本行政区内的移民安置实施项目及资金使用年度计划进度报表;会同有关部门,对单项移民工程资金的使用进行审计。
6.按照市、县人民政府与业主项目法人签订的移民安置协议要求,负责分解落实完成本行政区内的移民安置及后期任务。
7.按照县人民政府的委托与相关乡镇人民政府签订“移民安置土地使用权属流转调整协议”。
8.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经批准的移民安置施工设计,负责组织实施移民安置工程。
9.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原则,负责对移民安置补偿投资方案进行公示,充分听取移民群众的意见,严格依法办事,切实保护移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10.配合项目法人、工程监理,开展移民安置的监督、评估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内移民安置实施项目的自查自验工作,参与下级部门组织的大中小型水电站移民安置工作的验收。
11.负责全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完成全县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的核定登记、报批和后期扶持政策的兑现工作;负责完成全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后期扶持资金和库区基金年度计划的编报和实施工作。
12.承办宁洱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大中型水库库区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按照宁洱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从水库移民脱贫解困工作入手,加快特困移民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以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大力开展移民美丽家园建设;以促进移民增收为目的,加强产业项目规划及移民技能培训工作。紧紧围绕年度移民工作目标任务,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推动工作落实。
1.中型电站:中型水电水利。做好崖羊山龙马水电站新增失稳区验收前收尾工作,抓好库区维稳工作;积极配合县水务局和乡镇做好温泉河、何张田水库等中、小型水库实物指标确认、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编制、实施、审核等行业管理工作,确保工程顺利推进。
2.糯扎渡水电站:根据糯扎渡水电站移民安置目标任务和问题清单制定落实方案,沟通协调业主、设计、监理和上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通力协作、紧密配合,加强请示汇报,积极争取指导帮助和资金支持,解决存在的问题困难,维护移民群众利益,有效推进项目资金清理等各项工作,确保今年年底达到整体验收条件,明年完成验收的总体目标任务。
3.后期扶持工作。要加强移民人口动态管理和移民后期扶持直补工作;积极配合做好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搬迁安置和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及修编调整、开展2023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绩效评价工作、2023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市级监测评估整改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股、财务股、规划扶持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搬迁安置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搬迁安置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搬迁安置办公室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搬迁安置办公室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公开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搬迁安置办公室2023年度收入合计9,474,380.8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474,380.8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9,102,402.93元,下降66.8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9,102,402.93元,下降66.85%,减少原因是本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实施项目比去年减少,财政拨款收入则减少;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0.00元,增长0.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搬迁安置办公室2023年度支出合计9,474,380.81元。其中:基本支出1,213,504.41元,占总支出的12.81%;项目支出8,260,876.40元,占总支出的87.1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9,102,402.93元,下降66.8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18,987.06元,下降25.67%,减少原因是日常办公经费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减少18,683,415.87元,下降69.34%,减少原因是本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实施项目比去年减少,项目支出也相应减少;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搬迁安置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13,504.41元。与上年相比,收入支出减少418,987.06元,下降25.67%,减少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01,933.41元,占基本支出的99.0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571.00元,占基本支出的0.9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搬迁安置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260,876.40元。其中:
1.商品和服务支出120,443.0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
2.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其他水利支出2,018,322.15元,主要用于宁洱县库区和移民安置区蔬菜基地产业建设扶持项目、宁洱县德化镇荒田村新平组基础设施建设扶持项目、德化镇荒田村大板桥组和黎明团山村马甫山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宁洱镇民主村石桥寨生产用桥及道路硬化建设项目、德化镇顺安村绵竹棚一二组石头寨组和干田村田坝组团山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宁洱县普义乡普胜村、三丘田村和磨黑镇秀柏村移民小组基础设施建设扶持项目、宁洱县德化镇荒田村大板桥组和黎明乡团山村马甫山组基础设施建设扶持项目、德化镇荒田村新平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宁洱县普义乡三丘田村半坡组基础设施建设扶持项目、普义乡普胜村三丘田村和磨黑镇秀柏村移民小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宁洱县德化镇荒田村茨菇塘一、二组庭院及生产道路建设扶持项目可研报告编制费、工程款、审查费及实施方案编制费等。
3.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590,210.00元,主要用于移民后期直补资金发放、普治村金山农特产品河鲜市场项目、宁洱镇农产品加工厂扶持项目、德化镇干田村美丽家园移民新村建设项目、普义曼芽四组组内道路硬化项目监理费、造价咨询费、林地可行性报告费等。
4.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45,000.00元,主要用于普义乡普胜村半坡组移民新村建设项目基础设施部分招标代理服务费。
5.其他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5,486,901.25元,主要用于宁洱镇金鸡村湖羊养殖建设项目、普义普治村美丽家园新村建设项目、德化镇食用菌种植项目项目、磨黑镇江西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宁洱白家寨陈家寨朝阳寨蔬菜基地项目、黎明窑房村平掌组岔河组麻栗树组美化亮化项目、磨黑镇秀柏村美丽家园移民新村建设项目、宁洱县移民安置区蔬菜产业基地扶持项目、宁洱县2022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工程款、印花税、林地可行性报告、培训费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搬迁安置办公室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52,269.5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5.38%。与上年相比减少1,494,371.91元,下降30.83%,主要原因是2023年项目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4150.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0%。主要用于财政匹配的单位职工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缴费支出,其中养老保险费129,191.04元、失业保险费4,959.12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87,565.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1%。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伤保险费支出,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费60,271.9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1,272.4元、工伤保险6,021.6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130,553.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39%。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费用、库区后期扶持项目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其中人员工资支出980,217.31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2,014.00元、资本性支出2,018,322.15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500.00元,决算为2,08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500.00元,决算为2,08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24.4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08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搬迁安置办公室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500.00元,支出决算为2,08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500.00元,决算为2,08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4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支出,厉行节俭。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82元,增长9.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82元,增长9.5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作量增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支出,厉行节俭。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搬迁安置办公室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搬迁安置办公室资产总额2,091,511.26元,其中,流动资产0.00元,固定资产1,600,203.0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491,308.17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1,210.6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0,510.6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99,763.3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9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876,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773.3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84,726.3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84,726.30元。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3—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搬迁安置办公室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全年预算数=年初预算批复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监督索引号53082101032501111
主办: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宁洱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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