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搬迁安置办公室2023年职能职责、机构设置等相关信息
一、职能职责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搬迁安置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水利水电移民政策、法律法规。
2.结合推进全县重大项目建设实际需要,统筹做好移民搬迁、人员安置、后期扶持等工作;负责省、市、县人民政府搬迁安置任务的分解细化与落实。
3.配合做好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社会稳定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4.配合项目法人及规划设计单位编制完成本行政区水利水电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报告,并对规划设计变更进行管理。
5.按照批准的水利水电移民安置规划设计、管理好移民资金,监督、检查各乡镇对移民资金的使用情况;负责编报本行政区内的水利水电移民安置实施项目及资金使用年度计划进度报表;会同有关部门对单项水利水电移民工程资金的使用进行检查、审计。
6.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经批准的水利水电移民安置设计,负责组织实施水利水电移民安置工程。
7.配合项目法人、工程监理,开展水利水电移民安置的监督、评估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内水利水电移民安置实施项目的自查自验工作,参与上级部门组织的大中小型水电站移民安置工作的验收。
8.负责全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管理、监督、协调和服务;负责完成全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年度计划的编报和实施工作。
9.完成中共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委、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责
1.综合股。承担机关日常管理事项。负责文电处理、组织人事、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信访维稳、信息宣传、档案、保密、机要、督查督办、规章制度建设、行政后勤等工作。拟定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负责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建设;负责对国家、省、市水利水电移民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宣传;负责调研和反映水利水电移民安置工作政策执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负责单位职工的思想政治及普法教育;负责水利水电移民来信来访的接待和水利水电移民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解答;负责水利水电移民法律服务工作,承担全面依法治县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2.财务股。承担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各水电站移民安置项目资金、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年度计划,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县财政拨入的预算资金及上级拨入的各水电站各项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及财务监督;负责上级拨入的水利水电移民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费用核算工作;定期编报财务结算报表和会计统计报表,并对单位财务执行情况进行财务活动分析;指导、监督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水利水电移民资金的财务管理和使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水利水电移民资金审计和工程项目审计工作。
3.规划扶持股。承担大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工作的管理、监督、协调、服务工作以及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的管理工作。配合大中小型水电站业主做好项目设计规划的协调、组织工作;负责大中型水利水电建设移民安置实物指标调查及分解细化工作,提出具体补偿方案,拟定移民搬迁安置方案;负责按照大中小型水电站移民安置规划、移民安置实施总体进度计划和移民安置计划开展工作;准确提供水利水电移民安置项目报件资料,协助综合股做好项目报件;参与大中小型水电站移民安置工作的监督评估、阶段性验收和终验;开展单项工程验收和移民安置专项验收;负责做好大中型水电站移民安置遗留问题处理,负责逐年补偿政策的落实。承担负责完成全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的核定登记、报批、动态管理和后期扶持政策的兑现工作;负责完成全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年度计划的编报和实施工作,按规定对后期扶持项目进行验收;组织开展全县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负责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信息系统的维护工作;负责对全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工作。
三、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党组书记、主任李红杉:领导并主持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主任陶鹏:协助党组书记、主任工作,落实“一岗双责”,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依法治县、政策法规、信访维稳、平安建设、河(湖)长制、防洪度汛、乡村振兴、营商环境、固定资产管理、保护生态环境、大中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等工作。分管规划扶持股。
党组成员、副主任杨建明:协助党组书记、主任工作,落实“一岗双责”,负责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财务、组织人事、后勤保障、文秘、政务公开、保密、国家安全、档案、统战、创文创卫、爱国卫生、工青妇、大中小型水利水电移民搬迁安置等工作。分管财务股、综合股。
领导班子实行“AB”角工作机制,“AB”协作关系为:杨建明(A)—陶鹏(B)
四、办公地址:宁洱县宏远路50号
五、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8:00-11:30、14:30-17:30
六、联系电话:0879-3051291,邮政编码:665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