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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洱县财政局开展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抽查检查结果公示


根据宁洱县财政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部门抽查工作计划,宁洱县财政局于2024年5月20日至5月31日开展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检查结果进行公示。检查结果详见附件。


附件: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表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4年6月3日







附件:         宁洱县财政局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表

序号

主体名称

主体类型

抽检单位

抽检人员

抽检状态

抽查内容

抽查结果

处理情况

备注

1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环境卫生站

非企业组织

县财政局

王宝丽

周坤

已抽查

1.资产方面。

2.负债方面。

3.净资产方面。

4.收入方面。

5.支出费用方面。

6.结余结转方面。

7.预算管理方面。

8.决算管理方面。

9.财务基础工作方面。

10.新旧制度衔接方面。


1.2023年7月28日11号凭证购买电脑,合同是2022年11月10日,2023年7月28日支付,目前未入资产账;

2.费用支出审批表不规范,无领导审批签字;3.会计账簿未盖公章,会计主管、会计、出纳未盖私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相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针对检查发现问题,30日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材料反馈检查组。


2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梅子镇中心学校

非企业组织

县财政局

屈云涛

刘世兰

已抽查

1.资产方面。

2.负债方面。

3.净资产方面。

4.收入方面。

5.支出费用方面。

6.结余结转方面。

7.预算管理方面。

8.决算管理方面。

9.财务基础工作方面。

10.新旧制度衔接方面。


1.部分往来款账务处理不规范,如:2023年9月记账34号凭证,幼儿园保教费收取、上缴,应计入应缴财政款,而不是直接确认事业收入;

2.部分原始凭证不齐全,比如:2023年6月记账21号凭证送教上门营养餐补助表未签名,7月记账1号凭证支付食堂工人工资花名册未签名;

3.会计凭证、会计报表、会计账簿缺少相应的印鉴,会计报表、会计账簿未装订成册;

4.2023年银行存款利息未及时上缴国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相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针对检查发现问题,30日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材料反馈检查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