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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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水号 | 20260403j8Sv1004 | ||
| 标 题 | 办理不动产权证是否应该由业主缴纳 | ||
| 姓 名 | 董* | ||
| 发件IP | ************** | ||
| 写信时间 | 2026年04月3日 | ||
| 信件内容 | 您好,在购买新建商品房时,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前应提供宗地图和房屋分户图,因此需要到国测土地事务有限公司缴纳800元的图纸费(测绘费),根据《房产测绘管理办法》第十条“房产测绘所需费用由委托人支付”且已知新建商品房的委托人是开发商,《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第五条“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把新建商品房办理首次登记的登记费,以及因提供测绘资料所产生的测绘费等其他费用转嫁给购房人承担”,这两项规定是否代表这笔费用不需要业主来承担?或者是否是国测公司在房地产开发商收过费用后再次向购买者收取测绘费,若不应由购买者承担,是否可以帮助追回该笔资金,据了解目前购买了新建小区的业主都交付过该笔款项 | ||
办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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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 您于2026年4月3日在宁洱县人民政府网站上留言咨询“办理不动产权证是否应该由业主缴纳”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我局仅按规定收取不动产登记费(住宅80元/件),不收取测绘费。测绘收费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开发商将应承担的测绘费转嫁给消费者属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行为,应由具有价格执法权的部门进行查处。请您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并申请退费,我局将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督促整改落实。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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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对象 | 宁洱县自然资源局 | ||
| 处理时间 | 2026年04月09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