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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20250225009 | ||
标 题 | 农村自建房办理建房审批手续 | ||
姓 名 | 李** | ||
手 机 | 158****1098 | ||
身份证号 | 5303**********1763 | ||
发件IP | ************************************* | ||
写信时间 | 2025年02月25日 | ||
信件内容 | 您好,请问农村自建房需要办理建房审批手续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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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您在宁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关于“请问农村自建房需要办理建房审批手续吗?”的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洱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21〕6号),农村自建房需要办理建房审批手续。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一户一宅、建房面积标准等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书面申请。 2.村民小组收到申请后,提交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并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村民小组将农户申请材料等交村民委员会审查。 3.村民委员会审查通过并签署意见,报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审批,由乡镇人民政府出具《农村宅基地批准书》,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感谢您的留言,若您对农村自建房审批流程仍有不清楚的地方,详请咨询当地乡镇人民政府。以上答复希望对您有帮助,祝您身体健康,阖家欢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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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对象 | 宁洱县政府办公室 | ||
处理时间 | 2025年0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