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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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水号 | 20250406004 | ||
| 标 题 | 投诉信 | ||
| 姓 名 | 吴** | ||
| 发件IP | ************* | ||
| 写信时间 | 2025年04月6日 | ||
| 信件内容 | 致:宁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人:吴** 姓名:吴** 联系电话:138******** 住址:思宁嘉苑小区 被投诉方:思宁嘉苑物业公司 名称:普洱聚贤物业有限公司 服务地址: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宁洱镇新塘村思宁嘉苑小区 投诉事项: 1. 物业公司以“未办理交接房手续”为由拒绝交付钥匙、拒不提供水电接入服务。 2. 物业收费合规性问题: 物业公司要求缴纳的费用包括物业服务费、二次加压费等,但其未公示收费依据及价格审批文件。 3. 警方协调无果,问题长期未解决。 事实与理由: 1. 拒绝交付钥匙及通水电问题: 本人购置的思宁嘉苑小区房屋已具备交付入住条件,但因对普洱聚贤物业公司的合法性和物业收费存在异议暂未办理接房手续。但物业公司以“未办理交接房手续”为由拒绝交付钥匙,并切断水电供应,导致无法正常入住。本人已多次沟通并报警(可附报警记录或回执),但民警到场后未予实质性处理,问题至今未解决。 质疑:物业公司是否有权以“未办理手续”为由拒绝交付钥匙及断水电?此举是否违反《物业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 2. 物业收费合规性问题: 物业公司要求缴纳的费用包括物业服务费、二次加压费等,但其未公示收费依据及价格审批文件。此外,物业强制收取2000元装修押金是否合法? 质疑: - 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物业收费应明码标价并备案,其收费是否经过贵局审批? - 装修押金虽常见,但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物业不得以押金名义变相强制收费,是否涉嫌违规? 3.诉求: - 责令物业立即交付钥匙、恢复水电供应; - 核查物业收费项目合法性; - 对物业公司违法行为予以查处并公示。
此致 宁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人:吴** 日期:2025年4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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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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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收到诉求后,宁洱县住建局第一时间与物业工作人员沟通落实。经核实:1、业主未办理交接房手续,物业公司无法证明房屋是业主拥有,因此无法交付钥匙,无法供应水电。物业公司通过招投标程序入驻小区,并受房地产开发商委托,需业主按照规定,向物业提供材料,办理交接房手续后,才可以正常入住。2、物业公司是根据商品房预售合同、物业管理规定及思宁嘉苑小区的物业管理规定执行,因此不同小区管理之间会存在差异化。3、物业收费是根据商品房物业管理规定收取,关于收费的相关问题可以咨询我县发改局和物价局。4、关于装修押金问题,每个小区有本小区管理规定,具体问题可以与物业公司沟通协调,如若协调结果不满意,建议业主可根据商品房预售合同条款走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今后,我部门会继续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管,严禁违法违规的行为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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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对象 | 宁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处理时间 | 2025年04月10日 | ||